企业可缓缴公积金至6月30日,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贷款

2月20日下午2时,国新办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对租房群体也有利好: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的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不少地方会对社保和公积金的“连续性”有所规定,二者连续缴纳期限则与购房资格直接“挂钩”。此次社保免征、公积金缓缴新政是否影响职工购房资格?

专家表示,社保费的阶段性减免是政府决策、政府行为,因此,应当不会影响到普通职工连续缴纳社保的计算期限,减免期间也应当计算到购房资格的认定期限中,相信政府部门会有很好的政策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