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

8 月 24 日消息 据上海市教委政务微信“上海教育”消息,今日,上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用 1 年时间,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有效管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全面覆盖,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工作如期完成,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

了解到,《实施意见》同时明确,统筹做好面向 3 至 6 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