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996成为中国程序员永远的痛

  来源:罗超频道(ID:luochaotmt)

  文/罗超

  加班是职场永恒的话题,996 是程序员永远的痛。

  每隔一段时间,程序员 996 的话题就会被拿出来讨论一番。

  3 个月前,微信电商明星公司有赞在年会上公开宣布要执行 996 工作制,遭到行业声讨。现在,程序员们在最大的同性社交网站 github 上反抗 996,又成了热门话题,《工作 996、生病 ICU!程序员不满工作时间太长发起抗议》,这次比上次讨论更加热烈,甚至引发了外媒和央媒的关注。

  这是来自中国程序员群体的呐喊,但也有一部分参与者仅仅是为了打发 debug 的等待时间,至少从反抗帖子内容来看,不是每个反抗者都声色俱厉,不乏有围观打卡的姿态。

  在三个月前,我对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加班现象已经有过评论,在《互联网公司变坏,从变相裁员开始》一文中,我表达了自己的核心观点:

  996 也好、加班也罢,关键是你情我愿。

  就算不搞 996,科技产业这些年的繁荣也离不开大量互联网从业者没日没夜地挑灯夜战,甚至一些人为此舍弃个人生活。我认为加班本身不应该成为众矢之的,但企业为什么要加班,如何执行加班制度,企业给加班的员工又给了什么回报,才是问题关键。

  如果一个员工不能完成自己的正常任务且不愿意加班,这样的员工自然是有问题的;如果一个企业为了加班而加班,让员工在公司耗着,这家企业以及对应的管理者也有很大问题。

  评论一出,很多读者来喷我,甚至有人“专门注册一个号来喷我”,说我变相在给搞 996 的互联网企业“洗地”。说实话,这在我意料之中——谁支持加班,谁支持 996,谁就要成为出气筒,毕竟喷自己的老板和公司,是可能会被裁员的,某企业 CEO“有种就滚”言犹在耳。

  反对加班、反对 996,都是绝对的政治正确,然而如果只追求绝对政治正确,这个事情就没什么好讨论的,尽管之前被喷,但我的观点依然不变,对于加班和 996 我只能说原则上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具体却要一事一议。

  

  在中国很少找到绝对不加班的企业(包括国企),如果有这样的企业,大概率已经倒闭,或是是特殊行业或者特殊企业。是不是接受加班?一般在加入企业时,求职者会和企业会达成默契,华为的《奋斗者协议》算是特立独行,一般企业有经验的面试者也会跟求职者沟通这一点。

  如果在求职时接受加班,加入企业后按照约定加班,就没什么好说的。

  

  没有企业会将加班要求写入劳动合同,但如果求职者明确表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加班,是不可能拿到大部分企业 offer 的,在中国没有多少企业会喜欢这样的职员。但这不意味着 TA 找不到工作,因为很多行业和部分企业确实不需要加班,比如一些三班倒的职业。

  

  996 工作制是将加班制度化、形式化和极端化的举措,但也要分正确的 996 和错误的 996。

  1. 如果 996 工作制不是项目需要,而是变相裁员/讨好领导/形式主义的手段,坚决反对;

  2. 如果 996 工作制不是特定时期的非常手段,而是长期执行,坚决反对;

  3. 如果 996 工作制没有对应的薪酬体现,而是无偿大幅增加工作量,与薪酬不匹配,坚决反对;

  4. 如果 996 工作制的执行不是双方达成契约,而是单方强制执行,甚至违反劳动法,坚决反对;

  曾经,很多公司执行 996 工作制的前提是,员工有远超市场水平的高昂薪酬(包括期权等激励),在执行前与企业就已经达成契约,比如在赶项目进度的特定时间 996,项目结束就回到正常工作水平,我认为这样的 996 制度没什么好批评的。

  现在随着整个市场环境的下行,企业用人成本的攀升,不排除部分企业通过 996 来缩减人力成本甚至实现变相裁员,或许正是这样的企业变多,github 才出现了中国程序员的怒吼。

  

  996 制度是互联网公司的“发明”,程序员行业 996 特别多。像加班文化浓的华为也有大量的程序员,为什么?

  与软件工程的项目属性有关系,学过项目管理基本知识的都知道“人月”“人日”这些工作量单位,很容易理解,一个项目需要 3 个人工作 2 个月,工作量就是 3 人*2 月=6 人月。

  大家都知道,项目三要素是时间、成本和质量,在人手不够时如果要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么增加人手,要么现有人手加班。

  我们算一笔账:955 的正常工作时间,一个程序员一周贡献 5 人日,等于 40 个工作小时;996 就变为 72 小时,增加了 1.8 倍!一周一个人 5 人日,变为了 9 人日。

  有人就要说了,这不是资本家剥削吗?要赶进度,为什么就不能加人,而是要加班呢?姑且不谈招聘和培训的时间要求,更重要的一点是软件工程的特殊属性。

  软件工程行业有一本经典的《人月神话》,作者 Brooks 曾拿到计算机领域最高奖图灵奖,他是 IBM 360 系统之父,基于在 IBM 做项目经理的实践经验写了这本书,这本书说的核心意思是:

  用人月来衡量一项工作的规模是一个危险和带有欺骗性的神话,因为它暗示了人员数量和时间是可以相互替换的,然而人月不能互换,首先是任务能否拆解,及时能够分解任务间是否存在相互的依赖和约束,分解后是否增加会增加相应的沟通,以及由于分解任务而引入的分解和后期集成等额外的工作量。

  换句话说,软件工程不是流水线作业,不是每个项目的各种工作项都可以直接拆解到不同的人来完成的,这意味着,很多项目减少拆解,让一个人干更多是最有效的办法。

  千万不要说我是洗地,不信可以问下身边的程序员。

  

  是不是只有程序员,或者说互联网行业才有 996 呢?答案是否定的。

  很多行业、很多企业、很多单位,加班甚至更严重,比如警察、会计师事务所负责项目审计的、消防员、领导秘书、记者以及媒体从业者、演员、制造业,他们可能没有明文规定的 996,但却要一直待命,甚至没有上下班区别,堪称“007 工作制”。

  这里面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工作制上本身就有特殊性,比如我有一个朋友在海上油田工作,工作一个月休息一个月,但工作这一个月就不能上陆地,看不见绿色,更别说周末,这算什么工作制?或者工作时间机动,像消防员、记者、警察。

  一类是项目制的职业,跟软件工程一样,只要涉及到项目就有 deadline 就要赶进度,严重加班在所难免。

  如果不想接受 996 式的加班,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选择要做项目的公司,但互联网公司基本都是做各种项目,不只是程序员,各个业务条线都是,加班不只是程序员的专属。

  要不要接受加班/996?冷暖自知,不满意就用脚投票。有人说,996 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呀——有几个企业是 100% 遵守劳动法的呢?可能他们不知道,现在依然有很多公司是默认单休,或者“大小周”即单休一周双休一周,人家根本懒得跟你谈什么 996 工作制;甚至在制造业,一些工人只有跟主管搞好了关系,才有班加,才有加班费拿。

  一味地反对加班,无异于“何不食肉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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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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