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的最新政策,从2019年开始,四川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将逐年过渡到国家规定的60%。

1、在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

2、在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将上调至平均工资的55%;

3、在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将上调至平均工资的60%。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在2019年至202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1、在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的上下限缴纳比例为50%-300%;

2、在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的上下限缴纳比例为55%-300%;

3、在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的上下限缴纳比例为6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