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养老金上调细则

1、调整对象: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②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不足15年,每满1年按月基本养老1.5元的基数增加,不足15元补足15元;缴费15年以上至30年,每满1年按月基本养老金2.5元的基数增加;缴费30年以上,每满1年按月基本养老金3元的基数增加.

(2)按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③适当倾斜:80岁以下的人群:若男性≥70岁,女性≥65岁,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④军人、劳动模范、工商业者养老金:

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2018年的,按2018年水平确定。

企业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120%的,补足到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