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5月8日上午,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上首艘享受“零关税”政策进口游艇订单签出。
客户订购的博纳多蒙地卡罗MC6动力艇含税售价约1400万元,但得益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游艇购置减免38%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客户节省税费近400万元。
据了解,根据《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符合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可按政策规定进口“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
此外,据2020年12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购买此类零关税交通工具和游艇,可享受的对象仅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营运自用,要求企业的业务类型需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并接受海关监管。
另外,通知中也指出:“免税产品转让给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主体的,应按规定补缴进口相关税款。转让“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