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北京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23565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4713元/月)确定。

2019-2020年北京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比例根据行业规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