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存款与委托存款的区别

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

委托存款亦称“特约信托存款”,是委托人指定资金用途的信托资金。对委托存款,受托人必须按委托人指定用途使用,但不负责资金运用的风险。

一、资金性质不同。

1、信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机构用吸收的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资金,在保证受益人能获得应有收益的前提下,自行选定项目和对象发放贷款,从而具有银行贷款的一般特征,实质上改变了原来资金的性质和用途。

2、委托贷款只是在资金的运用上改变了形式,委托单位的拨款改为金融信托机构的贷款,委托人和用款单位之间的借贷关系变为金融信托机构与受益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但这并未改变资金原来的性质。

二、对信贷计划影响的程度不同。

1、信托贷款的表现形式为贷放与收回反复循环,资金不断周转使用,因而对信用规模和信贷计划影响的程度较大。

2、委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机构受单位的委托代为运用委托资金,委托资金的运用多表现为一次性,所以对综合信贷计划影响不大,信用规模扩张的程度也较小。

三、管理方法不同。

1、信托贷款国家管理比较严格。

2、委托贷款国家管理较松。

四、法律关系不同。

1、信托贷款的法律关系为信托。

2、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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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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