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引水供水工程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与损害,即保险单中列举的情况之外的一切事故损失都在保险范围内,尤其是下述原因造成的损失:

火灾、爆炸、雷击、飞机或航空器坠毁及灭火或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损失;

海啸、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暴雨、风暴、雪崩、地崩、陨石、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一般性盗窃和抢劫;

由于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或无能力等导致的施工拙劣而造成的损失;

如战争、暴乱、政变、磁场变换、行星地理变动、外星人入侵等大规模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

其他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