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违法的,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