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其中,保险标志则为交强险标志。
每年保险公司均会对已进行投保或续保的的车辆派发该标志,然后车主必须把该标志张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的明显位置,如发现未有张贴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车主将会被予以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