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中都会有各种促销,年初的元旦、春节到5.1、618再到年底的双11、双12,每次促销看似一折、两折的优惠很高,结果都是商家的套路,先涨价再降价,不过12月开始就不行了。
为了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个规定对市场上的多种促销活动做了规范,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解决先涨价再降价的问题。
规定明确指出,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
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此外,该规定还要求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非现金形式的奖品按照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计算金额。
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作了一图看懂,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