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报销比例这个是没有具体的统一标准的,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水平是有差别的,所以报销比例也是有差别的,想要知道自己当地的具体报销比例,还是要在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确认。

1、广州市医保报销比例: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的比例支付;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的比例支付。

(2)住院内检验检查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医疗机构级别设置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不设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2、武汉市医保报销比例:

根据《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武政规〔2017〕24号规定: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支付比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2)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普通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3、北京市医保报销比例: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规定:

(1)门(急)诊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0%,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3000元。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8%、三级医疗机构75%,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