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按规定,我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View all posts by 风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