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连续两年亏损,被特别处理的股票。*ST:连续三年亏损严重或公司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资不抵债,随时会停盘下市,具有退市风险的股票。可以说,两类股票都属一个性质,但带*者更甚。

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其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ST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所处状况的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可以恢复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