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是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其种类包含火灾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和农业保险

(1)火灾保险。火灾保险是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财产因火灾、爆炸、雷击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损失。

我国目前开展的火灾保险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涉外财产保险等。

(2)货物运输保险。保险人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灾害事故及外来风险的发生而遭受的损失。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分为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内陆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等。

(3)运输工具保险。保险人承保因灾害事故发生所造成的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也可承保各种附加险。我国的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有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等。

(4)工程保险。保险人承保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等在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因灾害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它分为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等。

(5)农业保险。保险人承保种植业、养殖业标的因灾害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它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