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网上有不少自媒体称,高速恢复收费后开始涨价了。随后,不少网友也纷纷贴出了自己的收费记录,“证实”高速涨价确有此事。
并且,微博上,还有一位网友贴出了自己的收费记录,要“实锤”涨价。收费记录显示,先后于去年12月12日和今年5月6日驾车通过“山东路段临沂北-龙山线”,车型3,收费分别为55元,94元。涨幅超70%,那么事实情况确实是如此吗?
对此,5月8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官方微博账号@山东交通运输发布消息,解释说明关于山东省临沂北至龙山同一车型同一路段收费出现差异的原因。
消息称,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数据应用与收费结算中心核实,两次通行的车辆车牌分别为鲁Q882BL和鲁Q0290B,车型均为三轴货车,两次通行路线均为临沂北至龙山,计费里程为80.531公里。
2019年,全国对货车统一实行计重收费。根据鲁Q882BL车辆 2019年发票信息查询,车辆为空车出行,车货总重8.7吨,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按照2019的山东省货车计费规则,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经计算,鲁Q882BL车辆收费金额为56.05元,按照“三七作五、二八归零”的取整规则,应缴费额取整为55元。
2020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全国统一按照车(轴)型收费。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确定的“两个确保”、“一个降低”,同时满足60%的车次通行费下降的要求,根据全省货车实际,山东省确定三类货车收费标准为1.17元/公里,鲁Q0290B车辆收费金额为94.22元,四舍五入取整后为94元。
也就是说,同一车型同一路段,2019年实行计重收费,该车型车辆空车收费为55元,满载收费经计算为110元;2020年按车型收费,该车型车辆不论空车还是满载,都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收费均为94元。
因此,该网友所贴出的这两张高速收费单价格差异并不能证明高速费涨价了,只能说明了取消省界收费站带来的一种变化。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建议,尽量减少空车上高速出行,提高货物实载率,提升公路运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