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的强势用错了地方

  文/俞曦

  来源:财经无忌(ID:caijwj)

  今年 7 月,拼多多平台宜买车汽车旗舰店推出了 2019 款特斯拉 Model3 万人团购活动,拼多多方面补贴 2 万元,用户仅需支付 25.18 万元,即可购买特斯拉 Model3,最终有 5 辆特斯拉获得补贴,然而特斯拉拒绝向来自武汉的团购车主交车,并取消了武汉车主的订单,这事做的本来就有争议。另一边,上海的团购车主却在 8 月 16 日喜提新车,这样的结果更是激起了轩然大波。

  特斯拉官方声明:特斯拉中国曾在多个渠道公开明确表示特斯拉官方网站为新车唯一正规购买渠道,且从未委托其他平台或商家进行销售活动。在特斯拉与客户签署的购车协议中也有明示:任何涉及转卖的订单,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协议。我们也请消费者留意,参与任何非官方授权活动都将存在权益可能受损的风险。另外,针对转卖订单现象特斯拉中国将坚持一贯原则,并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斯拉的声明到底在不在理?有没有故意搞区别待遇?消费者是不是在合理行使权利?拼多多平台又扮演了何种角色?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合同法问题,涉及到《合同法》明文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等法律关系。

  车主既然已经通过官网签约

  就不宜认定为“转卖”

  从特斯拉的官方声明来看,其取消武汉订单的官方理由是“任何涉及转卖的订单,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协议”,依特斯拉的逻辑,假如客户是“转卖”那么他就可以单方解除购车协议,但是假如客户的行为不构成“转卖”呢?是不是特斯拉的单方解约就站不住脚了?所以,事件的核心还于车主的行为到底是定性为“转卖”还是普通购买。

  《合同法》第九章确定了买卖合同的基本法律规范。买卖合同,以及下文陆续提到的委托合同、赠与合同,它们最基本的要素,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即谁签合同谁负责。不妨把目光聚焦到车主与特斯拉签署的购车协议上,看看协议的买方落款签章到底是车主本人,还是拼多多。

  武汉车主说,他通过拼多多向宜买车缴纳了 25 万多的购车费用,缴费之后没过几天,宜买车的工作人员就和他联系上了,要走了身份证等资料,帮他在特斯拉的官网进行注册、下订单,后面他自己和特斯拉接触,签合同、注册信息、车主信息都是他自己。所以,从这些消息来看,可以确定买方为车主自己,整个过程只存在一个明确的买卖关系。

  至于特斯拉所称的“转卖”,理论上必须存在两个独立存在的买卖关系,否则也转不起来。最符合常理的转卖做法就是,拼多多自己与特斯拉签约,待时机成熟后,回头再另外签协议卖给车主。所以,笔者认为,特斯拉所称的“转卖”行为,从法律角度很可能并不存在。

  车主和拼多多

  存在委托关系和赠与关系

  特斯拉无权干涉

  拼多多平台发起团购活动,帮助车主在特斯拉官网进行了注册,后续也以车主的名义代为付款,种种迹象表明,车主与拼多多达成了《合同法》第二十一章规定的委托合同法律关系,拼多多可在车主委托范围内,完成一些例如注册、打款等程序性的工作,但关键在于,所有的法律后果还是由车主本人承担。

  如果要支持特斯拉的说法,除非特斯拉一开始就明确告知客户:你必须本人亲自下单,本人亲自填写资料,且必须从本人账号打款不得第三方代付。

  因此,特斯拉的关注点和逻辑与《合同法》的基本逻辑相差甚大,用商业思维去判断法律问题,涉嫌违背合同相对性基本原则,令人不敢苟同。

  不同的细节可能导致

  两地车主不同的结果

  大家都搞不懂武汉车主和上海车主的区别待遇到底是咋回事,目前特斯拉也没有做官方回应,但根据现有的线索去推理,有两种比较大的可能:

  其一,之前媒体报道了一个细节,特斯拉工作人员曾向武汉车主确认第二次支付的 2 万元是谁付的,车主说是平台方支付的。这个细节有可能是特斯拉最终认定“转卖”的一大依据,最终作出了取消订单的决定。

  特斯拉的直销模式,要求所有的购车客户都在特斯拉官方网站实名下单,但特斯拉客观上也无法区分客户是自己下单还是通过渠道商下单,就像你不知道坐在电脑后面跟你辩论的对手是男是女,是小学生还是大学生。但所有的信息汇总到特斯拉的后台,都是客户实名。

  我们不知道特斯拉客服是否也问过上海车主相同的问题,也许没问,也许上海客户回答的是“这 2 万元就是我的钱”,他这么回答,就挑不出毛病来。

  拼多多的团购活动可以认定为对车主的有条件赠与行为,受《合同法》第十一章约束,想要获得这 2 万元补贴要报名抽签,只有 5 个名额,但这是拼多多和车主之间的事情,车主通过重重筛选,获得了这 2 万元补贴,那么这个钱就是车主的了,无论这 2 万元是车主自己打过去,或者是通过拼多多等渠道商打过去,都不影响钱的性质。

  总之,上海车主就顺利地通过了审核,拿到了车。

  其二,最坏的情况。假如特斯拉明知上海车主和武汉车主都是拼多多团购客户,结果仍然搞区别对待,那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就是商业伦理和道德的问题了。更别说法律上也讲究“同案同判”,同样的事情不可能一边是对,放到另一边就是错。但武汉车主想要以此为依据维权,苦于道德层面很难直接上升到法律适用层面,还是只能从合同的角度维权。

  假如真是第二种情况就很可怕,法律不怕人违法,就怕人耍流氓。两地车主的不同处理结果,特斯拉有必要给大众一个解释。

  车主有权起诉退车

  也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特斯拉认为,现在不能兑现承诺的一方并不是特斯拉而是拼多多,为此,特斯拉支持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愿意为客户的合理维权提供必要支持。

  拼多多认为,对于特斯拉拒绝履行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表示遗憾,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并将积极落实车辆交付工作。

  车主才是神仙打架的受害者,品牌商和渠道商再怎么闹矛盾,也不应该损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真要走法律途径,车主还是向特斯拉维权较为靠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现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特斯拉继续履行合同,且车主只能起诉特斯拉,因购买协议是车主和特斯拉之间签的,就算车主想告拼多多,也没办法告。此外,假如车主经此一闹,不想买车了,也可以起诉只要求特斯拉退款,并且赔偿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特斯拉也可以考虑维权

  以前拼多多为人诟病的假货和山寨问题,在此次事件中并不存在,自掏腰包赔本赚吆喝,帮特斯拉卖货,而且卖的是特斯拉官网下单的正版货,这谁挑出毛病?要是换了其它商户,恨不得多跟这样的拼多多合作。

  但拼多多此次在未经特斯拉同意甚至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然发起团购活动,这种行为就有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在整个活动前后,我们看到特斯拉从活动开始到结束一直在反对,但这也无法阻挡拼多多一意孤行,明显违反了自愿原则。

  此外,拼多多前后大力宣传此次团购活动,也涉嫌侵犯了特斯拉的商标权和商誉权,特斯拉可考虑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维权,此次团购活动本身就有广告碰瓷的嫌疑,从实际效果来看,此次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起到的推广效应,早就值回 10 万元票价了。

  在这个事件里,特斯拉强势,但请不要用错地方,也千万别搞区别待遇,假如对拼多多的行为有意见,你们自己去掐架,请放过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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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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