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度工程师非法控制公司服务器“挖矿”:4 个月获利 10 万,被判坐牢 3 年
文/郭一璞、三井
来源:量子位(ID:QbitAI)
从挖矿、变现到被判 3 年,一位百度员工在短短 7 个月内走完了这三部曲。
没错,挖矿用的是百度的搜索服务器。
在最近公布的一份裁判文书中,公布了百度运维安某的“薅羊毛”细节。
从 2018 年 1 月底到 5 月底,安某薅了 155 台服务器的羊毛,用来挖比特币、门罗币,卖掉一部分之后获利 10 万元.
但事发之后,不仅这笔钱被没收,还额外被罚了 11000 元,另外还有 3 年的有期徒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刑事裁定书,披露了案件细节。
因利动心,为币走险
安某动歪心思的时候,是在 2018 初。
2017 年末,比特币的价格飙升到了近 2 万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一枚比特币人民币价格将近 13 万。
虽然后续的币价有所降低,但挖到一枚,还可以挣几万块,这是个极大的诱惑。
不过,一个普通人所持有的算力有限,用自己的设备是几乎挖不到币的,想要靠虚拟币们发财,首先需要大算力。
于是,安某想到了利用职务之便,拿百度的服务器来为自己挖矿。
当时,安某入职百度 1 年零 3 个月,作为百度搜索运维部的员工,他有操作百度搜索服务器的权限。
公司给他配的 MacBook 上,有 iterm 软件可以操控所有服务器中控机,借助这个软件,他通过中控机把挖矿脚本上传,让服务器批量下载挖矿脚本。
这样,百度的算力就可以为安某挖矿所用了。
2018 年 1 月 26 日 23 时 4 分 57 秒,安某开启了挖矿致富之旅。
他先是用自己的工作账户上传了一个压缩文件 miner.tar.gz,其中包含一个名为 java_4u3 的脚本,这个脚本可以自动执行解压缩、创建目录、删除目录、自动连接代理进行网络交换,达到控制服务器的目的。
然后,他编译了挖矿程序,并将上述程序部署非法控制百度的 155 台服务器上,然后通过中控机上传挖矿脚本,并通过 iterm 软件发出批量下载指令,让 200 余台服务器下载了挖矿脚本。
通过脚本,把百度公司的运算资源上传到哈希网站。
哈希网站通过其上传的运算资源挖取门罗币,最后根据其上传运算资源的多少,以比特币的方式向其结算。
接着,安某从哈希网站将比特币提现到 otcbtc.com 网站,并通过这个网站将比特币卖了约 10 万元人民币,然后买其比特币的人将钱转到了其的支付宝账户里。
目前在哈希网站的钱包里,其还存有约 1.44 个比特币,在 otcbtc.com 网站里还存有大概 1.5 个比特币。
根据币价推算,安某这一顿操作大概也就获得了4~5 个比特币吧,不知道这段时间里,用百度搜索的朋友们有没有感觉变卡了?
但安某的手铐警告,已经临近。
挖矿 4 月,占用服务器 155 台,事情败露
在安某最后一次部署挖矿脚本(2018 年 5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 5 秒)后,百度发现了问题——有大量服务器运行异常,正占用公司服务器的运算资源,执行挖矿程序。
纳尼??!!
然后他们就顺着网线通过调取后台操作日志发现,操作人是安某,搜索运维部的高级运维工程师。
同时他们还发现,这位安某已经偷偷挖矿好几个月了,多次部署了挖矿脚本,控制的服务器达到 155 台。
这还能成?
百度明确规定,禁止从事此类活,挖矿软件会占用服务器的运算资源,从而导致系统运行速度变慢。
然后,百度花费 2.7 万元请北京耐特网科技公司提供了应急服务,具体项目是:样本提取、样本分析、服务器日志提取、日志分析、追踪溯源、报告编写。
掌握了确切证据之后,百度职业道德建设部的负责人秦某报警。
7 月 18 日 10 点左右,正在上班的安某,被职业道德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叫到会议室,而且民警在场,他当场就交代了非法控制百度公司服务器的事实。
将安某抓获之后,民警在现场起获银色苹果笔记本电脑 1 台、TOKEN 密钥 1 个、苹果 4S 手机 1 部、苹果 6 手机 1 部、华为手机 1 部。
8 月 24 日,安某正式被逮捕,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2019 年 1 月 4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惩处: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
刑期从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8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7 日止。
同时,在案扣押的人民币十一万一千元,其中人民币十万元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其中人民币一万一千元,折抵罚金。
但安某不服,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未提交新证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不开庭审理,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已审理终结。
获利 10 万判 3 年,网友:收入还不够电费
案件详情披露之后,引发了不少讨论。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张洪芹律师分享的“读案笔记”指出,本案最后判罚 3 年,已属宽大。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情节特别严重,应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具有如实供述、退缴违法所得两情节,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获利 10 万,搭进去 3 年自由,大部分网友不能理解,高级运维工程师,工资每个月得有几万吧,这是图啥呢?
有网友说,这个收入还不够电费。也有网友“调侃”称:“100 多台服务器,才搞了十万,这个水平有待提高……”。
但更重要的是,拿着雇主的薪水和资源,干着损害他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本身就可耻。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为了投机小利,赌上自由和未来,不值得。
裁判文书链接: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94ffc9c9a4c4431a9240ab74000c2f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