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特斯拉在多个名誉维权案中胜诉,这一话题在业界引发了广泛关注。据CNMO了解,特斯拉诉“上海车展事件”西安女车主名誉权侵权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西安李女士名誉侵权责任成立,须向特斯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同时承担车辆鉴定费。据悉,李女士需在新浪微博以书面方式向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道歉,且连续公示不少于十五日。
天眼查App显示,特斯拉旗下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涉及多个名誉权纠纷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该公司身份多为原告,被告包括蔡甲(车评人蔡老板)、闫闯(微博大V)、车顶维权车主张亚周等。此外,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也涉及多个名誉权纠纷案件,被告包括多个微博用户。
值得一提的是,特斯拉上海公司起诉蔡甲、叶某某、项某某等人名誉权纠纷案件已进入到执行阶段,上述人员曾被列为被执行人。这些案件的胜诉,为特斯拉在名誉维权方面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持。
虽然,这一系列案件引发了关于企业名誉权保护和个人言论自由的讨论。但单方面来说,企业的确有权保护自己的名誉不受侵犯,维护自身的商业利益。而特斯拉在名誉维权案中的胜诉,展示了该公司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决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