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会议准备、会议通知、会前检查、会议审议和决议、会议结束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已缴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根据个别或者集体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的要求;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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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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