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会议准备、会议通知、会前检查、会议审议和决议、会议结束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已缴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根据个别或者集体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的要求;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View all posts by 风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