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多少周备案(孕几周备案)-编程之家

怀孕多久去医院办理生育备案?

怀孕3个月就可以去办理生育备案。

怀孕12周左右,可以携带个人社保证,身份证,孕妇保健手册,结婚证等到所在地社保局去备案。如果是异地生育备案,还需要提供异地生育证明,并且要加盖单位公章。

生育备案什么时候办合适?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怀孕后应该尽早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指定1家医院作为生产医院。完成生育保险备案后,女职工日后的产检、生产等费用报销就更加便利了。那么生育保险备案怎么办理呢?办理生育保险备案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呢?生育保险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保险备案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生育保险备案办理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

2.《居民身份证》;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

二、生育保险备案办理流程

1.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可前往居住地接到计划生育机构或者社区站办理生育保险备案。

2.计划生育机构或者社区站核实婚姻及生育情况,符合生育政策的,办理生育保险备案。

三、生育保险备案什么时候办理?

生育保险备案应该在怀孕后3个月办理,尽量早办理。

四、生育保险备案没办理生育险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的,但是需要去社保局查询,开具缴费证明,再补办生育保险备案即可。

五、生育保险备案医院与实际手术医院不一致怎么办?

生育保险备案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在分娩后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的,建议与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并说明情况,以及办理相关事宜,切勿随意改变选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机构,是免造成无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后果。

六、生育保险备案后怎么报销生育费用?

参保职工在分娩后或实施终止妊娠的流、引产术后,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持以下证件和资料于当次医疗行为结束后90日内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单位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一张复印件、委托书(请准确委托由何单位领取生育待遇)。(生育待遇将转账到单位)

2.本人申领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一张复印件,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一张。(生育待遇将转账到银行卡中)

3.《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及一张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一张复印件。

产前费用报销则需要提供:检查费用发票、检查报告单(发票与报告单需一一对应);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诊断证明书、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治疗费用明细、处方、检查报告单。

建议用现金或银行卡结算产前检查医疗费,请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否则相关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因为社会保障卡上医疗保险账户中的余额是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险不能重复享受。另外,有生育发生并发症的,须在诊断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及《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并发症备案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不及时备案或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并发症费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出院证明(注明住院起止时间、胎儿数、是否顺产等情况)、住院明细总清单;如有治疗并发症的费用,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及住院病历复印件。三是参保职工因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准假外出等原因在市外(境内)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除了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级别证明

生育备案审核需要多久?

各个地方应该有差异,一般是五天左右。

生育保险备案的流程是参加生度育保险的女职工怀孕后,携带个人社保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本人所在城市银知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

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可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产前、产后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登记备案要提前多久?

生育保险备案一般要求怀孕3个月内办理,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办理生育备案。超过三个月就不在受理,不提前办理登记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各地规定时间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生育备案所需资料:社保卡、身份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生殖保健服务证、结婚证;如果是异地生育备案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异地生育证明。

怀孕5个月社保备案流程?

是的,怀孕必须要到社保局备案。因为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