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记账凭证可以按每份原始凭证填写,也可以按同类型的几份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按原始凭证汇总填写。但是,不同内容、不同类别的原始凭证,不得汇总填写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2. 会计凭证必须由编制人员、审核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签字或盖章。

3.除结算和更正错误的会计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