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怎么申报?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规范2017年研发费加计扣除规范的文件有三:财税〔2015〕11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税总函〔2016〕685号文件。按照三文件要求,2017年起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只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申报,并做好加计扣除项目资料备案工作即可。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备案吗?同时还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办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和下列附送资料: 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说明。
加计扣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加计扣除相关的费用支出,一般来说是针对企业的科研费用来说的。办理加计扣除时应准备只需要提交两项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因为加计扣除相关的费用,直接影响企业当前利润的总体水平的,这牵扯到企业年终对所得税交纳的多少,所以说要报送《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的。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办理登记备案要提交哪些资料?
办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和下列附送资料:
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