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绝对地租是指由于土地私有权利的存在,租用任何土地所必须支付的地租。事实上,它是农产品价值产生的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的超额利润部分,即土地所有人凭借土地私有权利的垄断而获得的土地租金。

2. 土地所有人必须为他的土地获得一定的租金,无论它是优是劣。否则,他宁愿让土地长期闲置,也不愿让别人免费使用。这种地租起源于对土地私有制的垄断,马克思称之为绝对地租。绝对地租是资本主义地租的一种形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土地为地主私人所有,地主无论租用的是优质土地还是土壤质量最差的土地,都要收取地租。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存在,这种地租无论好坏都必须绝对支付。马克思称之为绝对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