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网上备案价格高于实际合同价格为什么?
实际上就是备案价会高于实际成交价的,一般一手会打点折扣,不过最多就是20%的浮动,如果高于这个备案价格要重新备的。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实际出售价高于合同上的挂牌价怎么办?
实际上就是备案价会高于实际成交价的,一般一手会打点折扣,不过最多就是20%的浮动,如果高于这个备案价格要重新备的。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备案价格与实际售价不符怎么办?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变更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必须提交包括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及监管协议、预订协议(认购书等)样本等内容在内的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预售价格变动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具体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2、预售方案中申报的预售价格变动幅度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事先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经备案后在销售现场公示。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中,应当对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的变动幅度进行限制。对未经备案、预售价格超过预售方案所申报变动幅度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暂停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并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报备。
3、2011年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SPAN>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福建省物价局同年发布了《福建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该细则第六条:“对于销售许可或者办理现售备案的商品房,商品房经营者应同时向所在地市或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当前销售房源价格和标价方式,并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报备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商品房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二、实际售价与备案价格不符的定性
1、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时未按备案价格标价的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国《价格法》第12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同时经营者销售商品房的标示价格或者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却谎称备案价格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该行为符合《价格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行为中第4款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2、《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由本法14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由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由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三、实际价格与备案价格不符对购房者的影响及维权
实务中,开发商对于法规政策明码报价的要求,通常未严格执行,很多时候,购房者只能通过销售人员的口头得知自己看中房子的价格,而面对备案价低于实际销售价问题,开发商亦通过重新备案的方式,来规避物价部门的处罚。更有甚者,开发商采用“高报低开”的方式,将商品房备案价格定的原高于销售价,而二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
对于按揭买房的购房者而言,银行将来对于按揭买房人会依据备案价格进行房产评估,意味着其向银行贷款的金额无形中缩水,从而向买房人发放贷款额度。同时,购房者购房时的房屋价格高于备案价格,则购房者合法的权益收到侵害,意味着购房者花费多于实际价款购买了房产,多支付了一笔“冤枉钱”。
依据《价格法》第41条的规定,消费者对于因经营者为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的,消费者可向经营者要求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还可要求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购房人在买房过程中遭遇到类似情况,可将相关情况向物价局反映,由物价局对开发商的相关违规情况进行认定,由物价局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指导价和备案价有区别吗?
“备案价”顾名思义就是官方指导价。备案价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获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时,需要提交预售价格和变动幅度、监管协议、预售资金账户等方面商品住房的预售方案。商品房预售价格变动的幅度规范不能超过5%,而是由具体的或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来综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事实上,备案价主要目的是房管局为了预防开发商无规则性的变动价格而采取的措施,商品房销售价格上涨幅度不应超过备案价波动幅度的5%-10%,降价幅度不应超过20%-30%,具体取决于所在城市。 否则,房管局不给办理网签。
二手房合同价高于备案价怎么处理?
网签价格是在房屋管理局系统上面备案和公示的价格,不得低于区域的一般过户指导价,也不可超过合同价的90%~95%。因此成交价低于备案价是否无法网签看情况而定。备案的价格,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销售中突破此价格买房。房价备案制度,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房屋网签时要注意什么
1、注意开发商手续:网签手续一旦办理成功,购房者想要后悔可就不容易了,在准备网签的时候需要仔细注意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要想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还必须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种相关证件,也就是说,只要有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保证户主在买房时能办理房产证,这是十分重要的一点。
2、注意合同文本:网签的合同条款一定要保持跟签订的纸质合同一致,不然就会出现纠纷,在准备网签时要注意房屋买卖合同的文本是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相一致,并且一定要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稍微出一点问题就有可能留下隐患,因为网签之后,合同内容就不能进行修改了。
3、明确交房日期:房屋交接的时间问题大家一定要注意到,我们生活中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我们都知道,有的房产商在后期资金不足时会延期交房,个别开发商就会在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上大做文章,采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词语来混淆视听,当时签订合同时可能会觉得没什么问题,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开发商就会跟你玩文字游戏。
4、房屋误差:购买期房的话,很有可能等到交房的时候出现房屋误差的情况,房屋误差可以在验房的时候后核实具体的情况,如果买房者选择的是按照套房内部的建筑面积为参考依据来确认房屋面积,那么双方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这一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以免后期买卖双方在建筑面积上产生争议,便于以后处理由面积误差带来的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