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对哈啰顺风车的规定?
目前只有深圳地区发布了关于顺风车接单的详细规则,很多不了解的了解一下,避免踩坑
1.司机车牌为本地车牌也就是粤B的,只能接深圳市内的顺风车,一天不能超过4单。
2.司机车牌为非本地车牌,不能接出发地和目的地都是深圳的订单,只能接跨市订单,比如深圳到东莞,一天不能超过4单。
这个在网上可以查询的,大家可以在网上自行查询。
其他地区的都不一样,比如这次被抓的司机是福州市连江县的,注册顺风车一年多了,第一次接单今年9月30日就被抓了,订单出发地是交通稽查队,这不是直接羊送虎口吗?根据连江县执法大队负责人解释是哈啰顺风车并没有在连江县备案,属于私自开展顺风车业务,并且就关于连江县顺风车要符合下列规定。
1.每车每日合乘次数不得超过4次
2.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成人员成本分担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和通行费,不包括时间成本,车辆折旧等。
3.合乘区域仅限于市区,不包括其他县城,并且还要平台要接入平台备案。
以上规定,这个司机可以说第一条和第二条都是符合的,但是第三条订单目的地是县城,并且哈啰没有备案,所以依然属于非法营运,被罚了1万,
而哈啰客服依然信誓旦旦地跟司机说哈啰顺风车不属于营运,而就关于罚款并没有任何补偿,只是让司机配合,最终让司机承担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