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要去公安局备案核报关专用章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一、根据公安局有关规定,刻制公章时,请带下列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
a、上级批文或主管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b、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2、工商企业单位:
a、《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b、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c、法人身份证原件。
二、刻制私章时,请带本人身份证;由他人代办的,需加上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书。
深圳企业工商登记证明在哪里打?
需带:
1、营业执照(正本或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介绍信(无特定格式,有WORD排版,写明单位派出的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加盖公章。带上这三样到“深圳市企业信息中心”(注意:个体工商户要在属地的分局打印,另除三来一补的企业外全市的企业均在这个中心打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深南大道竹子林益华大厦2楼(坐1号地铁到竹子林B2出口)去递交申请打印,要收费的。请带好银行卡付款。咨询电话;12315
深圳网上商事CA证书怎么获取?
一、登记系统入口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在首页处点击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界面即可进入。
二、如何登录 商事主体业务全部需要用CA认证登录方式登录后才能办理,如您2017年1月14日之前在旧商事登记系统用数字证书注册过用户,凭数字证书即可直接登录新系统,无需重新注册;如需注册新用户,请点击“立即注册”按钮。
三、如何办理商事登记业务?1.选择证书点击“登陆”,进入登记系统2.点击右上角系统入口图标“我要申请”,进入事项导航
四、登记系统可以办理哪些业务?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商事主体迁出登记、商事主体迁入登记、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与增补营业执照、商事主体注销登记、商事主体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点击事项右侧对应的“办理”按钮就可以办理该业务。
五、在哪里可以下载到系统的操作手册?系统操作手册会放置于登录界面的“相关下载”一栏里,各业务类型的操作流程都会有所介绍,并不定期依据系统功能的更新同步放置最新版本。
六、商事登记部门办证地点。
深圳三档医保使用方法?
普通看病:三档医疗保险只能在社康医院看病的时候,使用里面固定的1000元余额。
住院:
报销条件: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费用现金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现金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非农民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现金报销。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一份)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一份)
3、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一份)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
注意:急诊住院须出具医院急诊证明
5、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一份)
社保卡须是申请人本人的。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自己办理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银行账户原件+复印件(一份)
任意一样: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1.银行账户须是申请人本人账户;
2.银行账户开户银行须为深圳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其中一所银行。
8、单位证明原件1份 此材料为在职员工须提供的特定材料,非职工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3、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异地报销:
办理条件
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条件
一、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三、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市外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一、申请人属于已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人,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三、参保人经核准转诊市外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已办理常住内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常住内地备案登记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
注意事项
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日12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材料
一、内地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深圳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二、市外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始收费收据
3、深圳社保卡原件
4、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6、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原件
7、外伤情况说明/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
符合以下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额外材料
使用1000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的,需提供的医用材料产地证明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并在转诊医院就医,需提供深圳市社会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
已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并在备案医院就医,需提供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注意事项:
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深圳开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招行的 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注:少儿参保人不需提供,报销费用自动转入参保时提供的银行帐号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深圳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收件回执》、《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2、审核审批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一步的审核,同时会核对相应信息无误
3、送达
前台工作人员收到业务办结信息后,予以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决定书》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单》,不予核准的,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不予核准决定书》,并根据申请人提出报销申请时选取的送达方式告知申请人待遇核定结果。其中送达方式为邮寄的,窗口工作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打印并送达待遇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注:办理无需网上预约,申请人需直接到办理地点取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