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空白背书是指汇票的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在转让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字的方式。通常是在汇票背面签字,所以称为背书。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应当承担保证票据付款人到期付款的责任。付款人到期未付款的,背书人负有付款责任。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称为票据流通。背书分为“空白背书”、“特殊背书”和“限制背书”。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在汇票上签字而不注明收款人姓名。

2. 银行业务、支票、持票人提示的票据、无记名债券、汇票、国际贸易议付单据、本票、本票以及其他业务往来中均存在空白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