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和备案应符合的要求?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消防备案需要哪些文件?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甲方提供),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甲方提供),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甲方要求设计院提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项备案制度?
重点单位的备案制度是指消防设备分布备案,消防设施完整度备案,消防人员专业技能和在岗情况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