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是不是必须备案?
建设工程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是公司和个人签订,个人应该没有资质,该合同是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基础验收需要提供桩基资料给质检部门看吗?
不是质检部门!质检部门不是权力机构,它仅仅是能客观提供检验报告的检测单位(企业单位),而是质量监督部门,它是当地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它当然有权力查看司法鉴定后取得报告。如有疑点,还可以审查、调查这个报告的来源及过程;若无疑点,司法鉴定后取得报告复印件必须在它那里备案。
桩基施工记录表由谁填写?
按照有关工程施工管理规范要求,各类桩基础施工记录资料,主要包括桩基施工记录表由桩基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真实、详细、准确、及时地填写,并需要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备案。
在施工单位完成桩基施工后,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桩基验收申请后,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桩基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并出具桩基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