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会小组的设置几人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工会干部,根据需要,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比较适应各种不同情况。 工会一般设置主席一名,然后企业、事业单位各部门设置基层工会主席一名。
2. 工会小组的设置与组建
一、成立工会流程图: 成立筹备小组 → 开展宣传工作 → 发展会员 → 选举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组织 → 选举结果报批 二、成立工会说明: 1、建立筹备小组:筹备小组大约5-7人。
分设为组长、副组长、成员若干名,并报市、区总工会备案建档。2、开展宣传工作:由筹备小组编制及印刷宣传资料分发全体员工,宣传内容包括工会法,劳动法,会员资格,工会作用,如何加入工会,成立工会的意义和作用。3、发展会员:印刷规范的假如工会申请表格,发展和吸收正式会员。4、选会员代表: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出会员总数的不少于15%的会员为工会代表。5、成立大会并选举工会组织:召开公司全体会员大会,在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公司工会组织。6、选举结果报批: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3. 基层工会小组怎么设
一、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性质、职工人数、地址、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及其主管单位等情况。
2、群众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要召开本单位职工参加的讨论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4、由3-5人组成工会筹备组,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二、成立筹建工会领导小组:
筹建组成员3-7人,组长由单位党政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及工人代表组成。筹建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筹建组的成立及成员名单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工会呈报批准。
三、发展会员,做好填表登记工作:
对职工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开展组建工会的宣传发动工作,号召职工积极申请加入工会。对原有会员凭会员证或工会组织介绍信进行登记。未入会的职工填写好会员入会。
申请表,由筹备组审批,组长做审批意见。同时做好组织工作,一般应按照生产(行政部门)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小组长,张榜公布会员名单。
四、做好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筹备组按照拟设委员人数,提出名单,征求广大会员意见,征得企业领导同意,呈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要比应选人数多1-2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等额产生。
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
召开大会前应拟好会议议程,起草好会议报告。会议议程:
1、筹备组作筹备工作报告;
2、介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基本情况;
3、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一般设正式委员名额3-11名。根据本单位实际可设主席、副主席(女副主席兼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宣教文体委员、生产委员、劳动保护委员、生活福利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的,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当选人的票数超过有选举权的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有效。工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的委员会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工会委员会议,进行分工和研究工作。
六、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及比例:
1、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2、代表条件:代表应具有广泛性和一定的先进性,代表中生产骨干、积极分子、妇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七、召开工会基层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的比例规定为:
1、会员在100人以下者,召开会员大会;
2、会员在100人至200人者代表为40至50人;
3、会员在200人至500人者代表为50至70人;
4、会员在1000人以上者,代表为100至150人。
八、做好上报审批手续:
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委员,包括正、副主席和经审委员会委员、主任必须请示上级工会批准。请示必须写明筹建情况;应参加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人数;实际出席人数;选举产生委员、正、副主席、主任的得票数;专兼职工会干部的年龄、文化程度及拟享受的职务待遇等情况。
九、刻印公章:
待上级工会对工会委员会批准后,持批复复印件及刻制公章的申请书(一式三份)按隶属关系到所在区、县或市总工会组织部办理刻章手续,到当地公安局刻制公章。
注:需向上级工会提供的材料:
1、《关于建立工会筹备组的函》;
2、《申请建立工会组织的报告》;
3、《关于申请召开首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4、《关于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补充:
①一般情况下,提供材料盖公司章后向所属社区工会联合会上报;
②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中有基层员工;
③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是工会委员会成员,但不能是工会主席和财务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是普通会员。
4. 工会小组长可以指定吗
1为支持各基层工会小组更好地开展活动,机关工会在全年经费预算中列支基层小组“文化活动专项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2各基层工会小组经费额度,全年经费有两部分组成:
(1)各处室上缴的工会会费,全额返回的部分;
(2)机关工会经费中抽出的部分。经费额度只能用于本年度,不能结转下年度累积使用。
3可申请使用经费的活动内容:
(1)文艺联欢活动;
(2)联谊活动;
(3)参观活动;
(4)具有可行性的体育项目比赛等。严禁将活动经费挪做宴请之用。
4申请使用经费程序:
(1)上报活动计划方案。工会小组要开展活动,须制订活动计划方案,上报机关工会备案。活动计划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活动名称;②时间;③地点;④计划内容;⑤活动组织者;⑥费用预算;⑦部门领导认可(签字)等;
(2)登记。由工会小组长填写《工会小组使用经费申请表》。工会主席确认,提取支票;
(3)复账。工会小组活动开展完毕后,于5日内,凭正式报销发票到机关工会填写报销单,由机关工会主席签字确认后到机关财务科复账。
5. 多少人可以设置工会小组
你可以到上级工会要一本《工会会员手册》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并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实践证明,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有助于更好地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有助于职工代表大会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有助于吸收更多的职工代表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因此,要重视发挥专门小组的作用。
1、专门小组的设置。
专门小组的设置,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所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应设置生产经营、规章制度、生活福利和评议干部等专门小组。除此之外,职工代表大会还可以根据执行某项临时性民主管理任务的需要,设置一些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如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监督小组、提案审查委员会等,这些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待工作任务完成后,即可撤销。
2、专门小组的人员组成。
专门小组的成员,一般由职工代表中提名产生,同时也可聘请非职工代表参加。
专门小组人员在组成过程中,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专门小组成员一般应具备熟悉对口业务、政策,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办事公道,群众威信较高等条件,同时专门小组主要从不担任部门以上主要领导职务的种类人员中选择。二是专门小组成员的数量一般由5至9人组成,大型企业可适当增加。三是专门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至2名。四是专门小组成员的任期应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相一致,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也可对专门小组成员的任期进行调整。五是专门小组成员的产生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专门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处理;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规定,各专门小组必须结合所担负的各项民主管理业务的特点,制订出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生产经营专门小组
这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生产经营方面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规章制度专门小组
这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查企业重要规章制度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重要规章制度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生活福利专门小组
这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查同意或审议决定有关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上述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
4、评议监督干部专门小组
这是职工代表大会为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干部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在职代会评议企业行政领导干部期间,在企业评议监督干部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评议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评议监督领导干部的建议和方案;同时,通过各种形式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对各级行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权。
(其他根据本部门需要设置制定)
6. 工会小组成立的条件
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程序
1、建立工会筹备组,向当地总工会提出建会申请。筹备组人员可以由上级工会与职工和企业代表协商产生。
2、开展宣传、发展会员。经批准成立后筹备组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并发展职工加入工会。(职工需填写自愿加入工会申请表(申请表格式不限))
3、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1)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原则上应召开全体工会会员大会。会员在200人以上的,一般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比例一般在20%,职工人数越多,代表比例越小)
2)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由各方磋商提出。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
3)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4、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5、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基层工会正式成立。刻制印章,设立独立帐户,办理社团法人资格登记,正常开展工作。
7. 工会小组划分
一个单位、企业只能成立一个工会,但可以成立多个工会小组。解释如下:1、一个大公司,而且下面有很多分公司,分别在不同地区,那总公司成立了工会,下面的分公司一样可以成立工会。
2、下面的分公司有必要成立工会的可成立工会,如果下面的分公司不想成立工会的,总公司出示成立工会的材料,并上交成立工会的材料复印件给分公司所在地的上级工会即可。
3、如果是一个公司,没有其他分公司,那只成立一个工会,不可多建,也不能重建。
4、工会小组,是指公司成立工会根据工会工作情况分部门、分科室所形成的小组,其小组成员,就是里面的工会委员包括经审委成员、女职工委成员、工会主席、工会会员。
5、工会小组是由联合基层工会组成成员中的某个法人单位的会员组成,这涉及到联合基层工会的概念。
6、分工会是根据公司的分公司有多少,分别分布在哪些地方,来成立分工会。
8. 工会小组成员人数选择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县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正)》第二章第十日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也就是说如果你单位有会员人数达到25人就必须建立,现在的做法是要求普及工会组织。
企业工会的员工人数规定:
1、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有职工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并归属镇工会管理;职工10人以上,但不足25人的可建立基层工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或组织员)及经费审查员1人;职工10人以下的组成工会小组,推荐1名工会负责人(或工会小组长),并归属所在区域的社区(村)工会联合会管理;职工50人以上,年销售值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必须独立组建工会委员会,并归属镇工会管理。
2、企业女职工25人以上,还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25人的,可以设立女职工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成员由同级工会提名、协商组成,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3、职工50人以上,年销售值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在建立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同时,还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25人的参照上条执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其各组织的主任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正式委员担任,其他成员由企业工会与党组织一同提名协商确定(企业未建党组织的,企业工会与行政领导一同提名,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