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二十年后》,主要讲述了通缉犯鲍勃时隔二十年前来赴约,被当巡警的好友杰米·威尔斯以出人意料的手段逮捕的故事。在正义和友情之间你会怎么选?在这个故事中,杰米选择了前者。
欧亨利《二十年后》:做具有普世价值的选择。
二十年时间有多长?
如果一个人的寿命是八十岁,二十年便是他四分之一的人生。
二十年能让呱呱坠地的孩子长大成人,二十年能让一个中年人变成头发斑白的老人。二十年的时间,也能让一个人面临正义与友情的两难。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二十年后》,主要讲述了通缉犯鲍勃时隔二十年前来赴约,被当巡警的好友杰米·威尔斯以出人意料的手段逮捕的故事。
在正义和友情之间你会怎么选?在这个故事中,杰米选择了前者。
一个二十年的约定
鲍勃和杰米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鲍勃十八岁那年,杰米二十岁。这一年,鲍勃决定要去美国西部闯荡,而杰米认为纽约是全世界最好的地方,所以决定留下。
两个年轻人,在人生路的分叉口上,一个选择了向左走,一个选择向右走。一个选择了远方,一个选择了故乡。各奔前程。
分开的那一天,两人做了一个约定。无论二十年后境况如何,也无论要走多远的路,都要在他们最后一起吃饭的餐馆见面。
这不禁令人感想,一份友情到底要深厚到怎样的程度,才能做一个时间跨度长达二十年的约定。
二十年太长了,长到足以让人忘记曾经的友情,久到足以让人忘记曾经的约定。
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如果是我跟朋友约见面的话,时间跨度最长也就一年内。比如说现在跟朋友约好中秋见面,或者过年的时候见面。至于约到明年,若没有极为特殊的事情,这几乎不可能发生。
所以鲍勃和杰米这个长达二十年的约定,无疑是非常久远的。一般人也不会做这么一个约定。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约定也成了鲍勃和杰米两人友情的试金石。
正义与友情的两难
人有不同的机遇,走的路自然不同。
二十年后,鲍勃和杰米各自成了一个怎样的人?他们到底有没有赶赴当年的那个约定?
鲍勃不甘平凡且有野心,所以选择到西部去闯荡。在这二十年间,他应该是赚了不少钱,这点书中有两个佐证,一是他领带别针是一大颗钻石,二是他有一块表盖镶着钻石的漂亮手表。
但从书中同样可以了解到,他的这钱该是他非法所得。他被警方称为“狡猾的鲍勃”,是一名在逃通缉犯。
同时,鲍勃又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为了践约,他不远千里赶回约定的地点。
即使是不法之徒,也会有人性的闪光点。这正是人之所以复杂的地方,我们很难说世间存在纯粹的好人或者纯粹的坏人。人的好与坏,大概是相对的,也是分立场和时间的。
相比于鲍勃的精彩人生,杰米的生活要单调许多。二十年后,他还在纽约,并且成为了一名巡警。
同样的,他也记得当年的约定,也有准时前来赴约。但当他认出杰米是芝加哥方面通缉的人后,并未跟杰米相认,而是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与之交谈。
从杰米准时赴约可以看出,在他心里跟鲍勃的友情是很厚重的。也正是因为此,当友情和正义同时摆在他面前让他选择一个时,他陷入了两难。
小说的结局,杰米最终选择了正义,选择了忠于自己的职业。但同时,他也没有亲手逮捕鲍勃,而是通知了另一名警察。
在杰米给鲍勃的信中,有这么一句话,“不知为什么我不能亲自下手,因此我走开去找到一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杰米的选择是对是错不好判断,在国家大义面前他无疑是正确的,这也是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做法。但从友情这个角度出发,杰米无疑背叛了和鲍勃之间的友情。
这也是为什么说杰米面临着选择正义还是友情的两难境地的原因,他无论做出了哪个决定,都会有人说他做得对,也会有人说他做错了。
做具有普世价值的选择
现在,我们试着从普世价值观这个角度,去分析杰米做什么样的决定才是正确的选择。
人们的权益要想得到保障,不能依靠“人”,而要靠“法”。即需要完善规则,树立秩序。
秩序的存在,使得人类社会得以良好的运转。规则的完善,保证了相对的公平。
那么秩序应该怎么维持?需要强制性的惩罚。
有人破坏了秩序,违反了规则,惩罚!
惩罚就是代价,代价让人们不敢轻易破坏秩序和违反规则。
回到小说中。鲍勃是不法之徒,那么他必须得到惩罚,这是可以普世的价值观。所以,杰米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如果杰米选择友情,应该是一种徇私行为,也有不忠于自己职业的意思。
如果徇私的行为多了,或者社会上人人都想徇私。那么,秩序将不复存在。从长远的发展角度看,这种行为对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害无益。
我想,杰米选择友情这个选项,并不具备普世价值,或者说它体现的是人自私的一面。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秩序冰冷不近人情。只是鲍勃是为了敛财而犯下的罪行,这点不值得同情。
像电影《我不是药神》,程勇的行为虽然违反规则,但他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帮助广大的病人。所以,他的破坏规则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被予以理解,这正是秩序讲人情的一面。
普世价值之所以“普世”,正是因为它符合大部分人的观点,或者说能保护大部分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