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据报道,北京海淀一IT公司为躲避国内监管,开发“病毒”捆绑正常软件传染境外互联网,短短一年,感染全球超2.5亿台电脑,利用植入广告牟利近8000万元人民币。
近日,“海淀网友”立新功,协助警方侦破了这起特大“黑客”破坏计算机系统案,目前9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已被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据警方介绍,这起挟持境外用户流量案件,在全市尚属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