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7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办理条件:我省范围内的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以及移动通信等单位制定、拟与消费者订立、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
申报材料:合同文本原件(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事流程:合同备案-受理-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修正合同备案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格式条款进行审查(各地对期限有服务承诺的从其规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部门县:(市)、区工商局市场合同科 (服务窗口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