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属于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四)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二、车管所办理流程
(一)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二)机动车驾驶人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第五款情形的,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以及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收存相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