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曾经有“三步走”的口号:先备案、选定点、持医疗保障(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其中,选定点是指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但是现在,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参保人在备案的时候不需要再特意提交自己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了,可以在备案的就医地中,所有具有资格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持卡结算。

不过还请大家注意,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不是跨省异地就医定点机构,就算是已经备案,也不能实现网上直接结算,需要按照参保地政策要求进行报销。

对于这个问题不需要,参保人备案时不需要指定具体的医院,只需要指定就医的地市,就可以在该地所有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此外,对于要去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和西藏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只需要直接备案到这些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