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备案登记表1份2、标准文本纸质1份(专家组长逐页签字)3、标准编制说明1份(专家组长逐页签字)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或工商预核名登记表)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7、专家意见表原件(包括机打专家意见审核表和手记意见表及专家名单)8、特定食品的国家相关部门批件:如保健品9、新食品原料的证明文件:如国家卫计委的公告等10、委托生产的需要提供委托加工协议;集团、子公司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所有标准适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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