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固定支架设置规范要求
一般布置原则:
(1)首先在供热管道不允许有轴向位移的节点处设置固定支座;
(2)在装有阀门处的供热管道上设置固定支座;
(3)为充分利用供热管道的弯管段进行热伸长的补偿,根据弯管段的补偿能力设置固定支座:
(4)当按上述原则布置的固定支座,其直管段的间距大于固定支座的最大允许距离时,则根据补超过固定支座允许距离条件,等距离地布置固定支座。然后,在两固定支座之间设置补偿器。
2. 桥架固定支架设置要求
5. 电缆桥架宜高于地面2.2m以上,电缆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它阻碍物不能小于0.3m,电缆桥架总宽不应小于0.1m,电缆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能超出50%。
6. 电缆桥架内线缆垂直铺设时,在线缆的上方和每间距1.5m的地方应固定在电缆桥架的支架上,水平铺设时,在线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间距3~5m的地方进行固定。
3. 支架设置规矩
根据规范一般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m;根据上述规则先计算支吊架的数量。
4. 固定支架设置规范要求有哪些
支撑架体地基基础做法:
1)支撑架体搭设在已施工完的灰土地面上。
2)立杆下垫板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的木板。
2 梁底模板的起拱
规范规定:当设计无特殊要求时,模板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起拱应在梁侧模安装前进行。
3 立杆
1)当立杆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lm。立杆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2)立杆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杆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l/3。
3)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杆与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4)所有立杆支撑应在底垫木和梁底模板的中心,并应与底部垫木和顶部梁底模板紧密接触,且不得承受偏心荷载。
4 水平杆
1)扫地杆:在立杆底部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
2)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
3)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道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
4)扫地杆、水平拉杆采用对接。
5 剪刀撑的设置
1)在支撑架体外侧周圈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
2)在支撑架体中间纵、横向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
3)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底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
4)在整体支撑架体的四个角部增设竖向垂直剪刀撑桶。
5)剪刀撑杆件的底端与地面顶紧。与水平夹角为45度~60度。
6)支架高度超过8米,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7)剪刀撑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采用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6 螺旋式可调支托
立杆顶部设螺旋式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杆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保证上下同心。
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杆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7 支撑架体与主体结构的拉结
在架体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主体结构作刚性支顶或刚性拉结。
5. 支架安装间距规范
消防喷淋支架安装的距离是:
1、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2、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3、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不宜大于15m的间距;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4、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6. 固定支架设置规范要求标准
根据CECS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小于等于150: 厚度:1.0 大于150小于等于300:厚度:1.2 大于300小于等于500:厚度:1.5 大于500小于等于800
7. 支架搭设规范间距要求
是《建筑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
8. 支架安装规范要求
1、立柱: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符合方案要求;立柱基础必须坚固,满足立柱承载力要求;立柱底部应铺设木垫导块,钢管立柱应采用底座构件。
立柱底部间距必须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计算书)要求搭设,支架立杆应竖直设置2m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上下立柱接头应牢固可靠,接头宜采用空心套接驳扣或臂扣锁紧。接头在水平位置宜错开不少于50cm。
2、水平拉杆与剪刀撑:立柱在4.5m以上部位每增高1.5m相应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水平拉杆与立杆有可靠连接;剪刀撑与楼地面一般成45度角,有楼地面一直驳到顶部,与立杆连接牢固。
9. 支架执行标准
U型钢是一种横截面像英文字母“U”的钢铁,有时横截面呈日文字母“ひ”的形状。
最新标准为2008年发布的,于2009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家推荐标准
GB/T 4697-2008
U型钢支架
主要特点:承受压力大,支撑时间久,易安装不易变形等特点。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矿井巷道、矿井巷道二次支护、以及穿山隧道的支撑支护等用途。
作为制造巷道可缩性金属支架的主要型钢,在国内外广泛采用的都是U型钢。
但由于对U型钢本身的性能和要求认识不一致,因而各国U型钢的断面形状、几何参数以及材质等不尽相同。
我国生产的U型钢型号主要有18U、25U、29U、36U四种。其中前两种系60年代产品,属腰定位;后两种是80年代产品,属耳定位。U18由于承载能力很低,现很少生产。
在 GB/T 4697-2008 中除以上四个型号的U型钢外,新增40U这一型号。
各型号U型钢的单重如下:
18UY 18.96 kg/m
25UY 24.76 kg/m
25U 24.95 kg/m
29U 29 kg/m
36U 35.87 kg/m
40U 40.05 kg/m
其中型号后带"Y"的表示为腰定位。
U型钢品种名称:冷弯U型钢、大规格U型钢、汽车专用U型钢、热镀锌U型钢等各种开口冷弯型钢。
10. 按设计要求的固定支架位置和什么原则
答: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11. 固定支架设置规范要求是什么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对管道支吊架有以下几点要求: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要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支架跟管道接触要紧密、固定、牢固。
2、没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都必须要垂直安装。
3、位置必须要正确,埋设的时候要平整牢固。
4、滑动支架要灵活,滑托跟滑槽两侧都留有3到5毫米间隙,纵向移动量符合设计要求。
5、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要向热膨胀的反方向稍微偏移。
6、固定在建筑结构上支、吊架不能影响结构总体结构的安全。
扩展资料:
支吊架制作的一些基本要求:
1、架必须先涂油漆然后再安装,按规定应二遍防锈漆,外加二遍面漆。
2、平支架安装高度:4米楼层以下支架离地面1.5~1.8m,以1.65米为最好。
3、道卡码螺栓处露以2~5个螺距为宜,而且应该安装平介子,紧固螺母。
4、架所有孔必须采用钻孔,不得使用气割开孔。
5、倡使用共用支架。对大面积使用的一些支架宜先做样板,以点带面。
6、道支架的水平度、垂直度以±1毫米/米误差为宜。
7、支架底板如采用角钢代替时应采用比主型材大一号角钢并旋转90°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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