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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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方案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方案3篇

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方案第1篇

为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的安排部署,镇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中央、省市、区委要求,结合“不严不实”问题清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重点排查和整治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为官不为。重点整治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不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敢担当作为,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明哲保身;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在状态,不遵守上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庸懒散浮拖推等问题。

(二)执行不力。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闹无原则纠纷、不服从组织安排,讲客观条件多、主观努力不够,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打折扣搞变通,遇困难就躲、见矛盾就交,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达标等问题。

(三)作风不实。重点整治宗旨意识淡漠,群众观念缺失,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不了解实情,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生冷硬推,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到位,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

(四)为官乱为。重点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在征地拆迁和旧村改造工作中强占强拆、违规操作,拍脑袋决策、想当然部署、出台政策措施出现原则性错误等问题。

(五)贪腐谋私。重点整治挤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旧村改造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利用权力搭售商品、搭车收费、强买强卖、摊派消费、强设条件、指定购买,“靠山吃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

(六)执法不公。重点整治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七)守规不严。重点整治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懈;不讲组织原则、不顾工作程序,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借婚丧嫁娶、乔迁新居收礼金办宴席等行为,甚至目无党纪国法,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

二、专项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镇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敞开大门、集思广益,采取组织力量、班子力量、个人力量、群众力量相结合,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找清楚、查摆到位。用好组织力量,就是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在组织镇、村(社区)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逐村逐部门摸底排查,看问题是否查清楚、找彻底、摆到位。用好班子力量,就是领导班子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对照检查、交心谈心、开展批评,共同把脉找准问题。用好个人力量,就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思想上找问题,从思想上找原因,做到查摆问题要见具体人、具体事,真正触及深层次、实质性问题。用好群众力量,就是要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走基层”活动、召开“村民说事”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尤其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逐一核实、认真办理。逐村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列出清单,细化到事,具体到人。

(二)剖析根源,研制对策。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排查出来的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镇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机关组织生活会,要针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扎实开展“思想健康体检”,从严推进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深查细究,明确整改方向,以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梳理分析,找“病情”、析“病因”、拔“病根”,研究制定管用措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治清单,做到具体化、可操作、好检查、能监督。

(三)从严整治,从严问责。要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认真整治,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要上下联动整治,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镇属各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以上率下,以下促上,形成合力。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政务公开、阳光监督台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提醒帮助、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那些虽没有严重违法违纪,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敷衍塞责,缺乏担当,碌碌无为,贻误工作的,要坚决作出调整;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充分运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持续抓好干部的教育管理,着力构建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干部职责清单制度,公开行使公共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权限范围、运行流程、规范履职行为。要健全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等做法。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抓好市委《激励干部“奋发有为”十条措施》《市整治“为官不为”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大力提拔使用受表彰的优秀乡村党组织书记,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大力宣传优秀干部先进事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积极提高镇干部待遇,加快食堂、澡堂、图书室、文体室和干部周转房建设,扎实推进村级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切实改善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要深入推进“堡垒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基层组织核心地位、带头人队伍活力、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基层党建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专项整治要求

(一)从严从实推进。镇党委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设立专项工作督导组,负责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暗访工作推动不力、矛盾问题集中的典型,集中曝光查处。整治工作成效将作为各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的必述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履责不到位、整改不担当的支部和个人严肃追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将组建领导机构和督导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下“猛药”整改,力争短时间取得明显实效。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治,挂点联系一个问题突出村(社区),进行重点整治;要抓好工作的实施和指导,开展明查暗访的督查督办,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各村(居)负责本行政村(居)内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根据本实施方案,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镇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整改落到点上、见到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镇党委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角度、高密度地做好宣传引导,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既要敢于揭短亮丑,在电视、报纸、网站等开辟专栏,设立“举报箱”“曝光台”,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揭丑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强力震慑;又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及时总结推广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好做法,大力宣传“好干部”、服务群众示范基层党组织等先进人物、单位和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四)抓好统筹结合。坚持务求实效,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做好“转型升级年”各项工作,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与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结合起来,抓紧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不放松,让广大干部受教育、受警醒、受启发,为做好集中换届工作筑牢纪律防线、营造良好生态;与走基层、送温暖,全面践行“亲情工作法”、打通“最后一公里”结合起来,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服务群众、推动发展。

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方案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专项巡视二组巡视我区反馈的有关意见和区纪委的有关工作要求,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决定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在全委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委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再监督;坚决消除反腐“影响论”、“过头论”等错误认识,克服党员干部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引导全委党员干部把强宗旨、转作风与抓改革、促发展统一起来,革“庸”为“能”,变“懒”为“勤”,除“混”为“为”,促进全委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促进全区实施“1234”战略,建设活力新洲、美丽新洲、法治新洲和幸福新洲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

  1.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

  2.各科室党员干部。

  (二)“不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1.委机关监管权力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和监管程序清单缺失,对法律法规、监管责任清单规定的监管事项,不履行监管职责,“为官不为”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监管事项敷衍应付,或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力。对分管科室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

  3.对有关委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中依法依规提请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的。

  4.有关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追究责任、按要求应该移送问题线索而不及时移送的。

  5.对委机关履行监管职责问题开展调查中存在包庇护短、有责不究、执纪不严的。

  6.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敢担当、不抓不管,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不贪不占也不干。

  (三)“乱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1.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监管事项,或违反程序处理监管事项。

  2.在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让当事人逃避责任,使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3.在履行监管职责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或提出其他不正当要求、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等。

  4.工作纪律松弛,思想散漫,纪律意识淡薄,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玩手机游戏、炒股、街镇干部“走读”等问题。

  (四)“慢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1.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

  2.服务窗口和各科室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在为民服务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

  3.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热衷于做样子、搞形式;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4.各科室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标准不高;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办理、支持、配合、协助的工作,不办理、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存在“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难办”或“中梗阻”问题。

  5.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敷衍应付或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12月开始,2015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

  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分析本委“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现象及原因,结合实际制订本委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再监督的意见(试行)》、《新洲区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规定》、《新洲区党政机关干部“庸懒散奢”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让全委党员干部及时掌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1月—3月)

  要组织各科室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大讨论,剖析问题原因。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委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召开委党组(支部)会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个人也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在前期梳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明晰各科室的岗位职责,责任分解、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办理时限、服务标准,杜绝因职责不清、责任不明而“争权诿过”。要根据工作台账,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实,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帮扶教育,确保整改到位。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5年3月-4月)

  对本委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同时,接受区纪委、区治庸问责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人社局等单位,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集中检查、座谈考察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对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举报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一查到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5月-6月)

  在抓好“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改的同时,要对本委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内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等制度挂钩,与推进本委履行职责、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制度,对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为迎接区纪委、区治庸问责办对本委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责,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治工作;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

  (二)强化监督。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委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把握政策。要正确处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区分改革过程中工作失误、先行先试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做到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鞭策落后者、问责过错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竞争意识、担当意识。二是要正确处理自查与被查的关系。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较轻微的问题,可免于处理;一般性问题,可依法依纪从轻从宽处理。对整改工作结束后发现的问题,或是上级部门督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除依纪依法从严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外,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监督检查报告制度,要定期上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数、处理人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和典型案例。

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整治方案第3篇

为有效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从3月份起,在我局开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商务局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着力营造让一切投资者、创业者安心创业放手发展,让一切创业活力充分迸发的发展环境。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八种行为:

  1、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释不耐心的;

  2、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法定理由不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思想僵化,服务经济发展意识不强,不讲策略,遇事照抄照搬照传,不会主动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矛盾的;

  4、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

  5、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6、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7、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是、为所欲为的;

  8、其它违反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湘发[2016]10号、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和《辰溪县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等破坏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

  1、3月12日,根据全县党风廉政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体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传达会议精神,布置安排专项整治工作。

  2、在全局大力宣传开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重点任务,形成全局关注、参与、监督的氛围。公布整治和排查活动涉及的部门和岗位,收集群众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要求,全程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二自查自纠3月13日至4月20日

  动员部署后,我局要对照重点整治的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排查整改。主动听取外商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剖析问题的原因。对态度诚恳,主动承认并积极改正问题的干部职工,对其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对在自查自纠期间不主动检查、不主动承认错误,隐瞒事实的要从重从严处理。

  三集中整治4月21日至12月30日

  1、明察暗访、督导检查。

  2、搭建平台,畅通渠道。设立举报箱、监督牌,公布本单位分管领导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信息。

  3、开展民主评议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活动。对属于重点范围内的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方法主要采取服务对象评介、局机关干部职工民意测评、社会各界问卷调查和参考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及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4、责任追究。被投诉举报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被查实的,以及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湘发[2016]10号和《辰溪县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凡是发生本方案所列整治范围和重点中第1、2、3、种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和效能优化办发现查或查实的,要对其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凡是出现本方案所列整治范围和重点中第4、5、6、7、8、种行为的责任人,被“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5、凡是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主动处理到位的,只追究责任人责任,不再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局里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志鑫同志任组长,刘东方、杨永贵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崇革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勇于揭短亮丑,开辟整治宣传栏。

  3、加强法制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开展行业执法培训;要开展执法人员法规知识测试和法规知识竞赛;要开展执法规程学习。通过培训演习,使执法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识。

  4、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和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和案件查处制度,严格执法《辰溪县关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处理办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办事人员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对其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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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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