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里随意配乐或涉嫌侵权,有公司一首歌赔了 2800 元

7 月 23 日消息,短视频时代,背景音乐是提升视频质量的重要手段,但也要注意版权问题,否则可能会面临侵权诉讼。从法制日报获悉,近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短视频背景音乐侵权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据报道,小旭音乐是国内著名的音乐制作公司,拥有多首原创音乐作品的版权。2022 年,小旭音乐将《望月之城》等音乐作品在互联网广告中影音同步行为所需的相关权利授权给了原告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这意味着,只有获得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的许可,才能在互联网广告中使用这些音乐作品。

然而,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发现桐乡某商务公司却未经授权,在其网店页面推广商品时使用了《望月之城》的音乐片段。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认为,桐乡某商务公司侵犯了其对《望月之城》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桐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桐乡某商务公司在其网店页面向公众展示《望月之城》的音乐片段,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而该行为未经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的许可,构成侵权。虽然桐乡某商务公司已经停止了侵权行为,但仍需对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考虑到桐乡某商务公司使用该音乐并未获取较大利润,同时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也支出了必要的取证维权费用,法院对赔偿金额进行了调解。最终,桐乡某商务公司同意赔偿浙江某知识产权公司 2800 元,并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经办法官提醒广大短视频制作者和使用者,在使用背景音乐时要注意版权问题,不要随意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如果上传视频后将其公开展示给公众,无论是出于个人目的还是商业目的,都有可能构成侵权。如果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背景音乐,并将视频设置为私密或非公开模式,则可以合理使用制度免责。本案中,桐乡某商务公司利用该背景音乐吸引顾客,显然具有商业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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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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