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必须提取附加税吗?

  必须提取附加税。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有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其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进销项核算征收。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政策规定的部分特定应税货物或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由于特殊原因,部分货物或服务销售业务无法正常取得进项,如按适用税率征收税负明显过高,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就是为了解决税负公平的一项重要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有以下政策要领。  一、统一征收率  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时,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经过几次调整已经统一为3%,而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未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调整保持同步,形成了6%、4%、3%等多档征收率并存的现状。明显造成税负不公,也给日常税收征管带来混乱。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二、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征收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仅指政策规定的销售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上述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否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统一按照简易办法减征征收,简易征收办法是唯一的选项。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值得提醒的是,本条规定有一个重要的前置条件,就是“销售自产货物”,非自产货物销售不适用简易征收办法。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五)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但是,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六)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自本地区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八)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该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销售非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不适用简易征收办法。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销售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选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同时又兼营销售非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该非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的销售仍按适用税率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前提是财务上要单独准确核算。  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四、自主选择征收  (一)除纳税人销售旧货、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必须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外,一般纳税人销售政策规定的其它特定货物、劳务或服务,有权选择增值税计税方法。  (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要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对于符合政策条件的,国税税源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备案管理。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不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偏离了增值税作为一个重要的流转税的税种设计初衷,无法全面体现增值税的固有特点,与营业税等传统的流转税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也没有就一般纳税人如何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作任何规范性的表述。因此可以说,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的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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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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