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张狂的狗主人被刺死,我认为不值得同情,法院也是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决合法合理。
这种人唯我自大,大有老子天下第一的傲慢样子。按常理,你在遛狗,别人觉得你家的狗可爱,才去抚摸一下,这有什么呢?人家既没有踢你家的狗,又没有打你家的狗。何必发什么淫威,去纠结同伙打人呢?明摆着太狂妄!
三个人去打人家两个老头子,狗主人结果被人家刺死了,这不是天不佑你吗,恶有恶报去找死。
我觉得这家伙,就不是什么好鸟!
该狗主人有病而且病的不轻――精神病!
这种人心理是严重扭曲的,很不正常!
因此建议看到那种把宠物看得比其命都重要的人,尽量离远些。因为这类人或多或少精神都受过打击而心理扭曲。
远离这类人以免招致不必要麻烦!
这个官司判得好!
一审,杨氏兄弟分别被判11年、15年,并共同赔付死者56万元赔偿金,杨氏兄弟不服随即上诉;
二审,最终判决杨氏兄弟一人四年,一人无罪!
这个判决太好太好了!
仅仅是别人摸了自己的狗一下,狗主人就大发雷霆跟杨氏兄弟争吵,并扬言报复他们,于是这对年过半百的兄弟俩回家后藏了把刀在身上防身,以防止对方真的上门寻仇。
人算不如天算,狗主人果然上门寻仇了,并且还带了俩帮手及洋镐把,大有不把两兄弟干翻誓不为人的架势。
结果呢,这狗主人以算是命不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俩加一块一百来岁的老人,愣是迎着洋镐把的敲击,持刀将狗主人刺倒在地,最后他还光荣了,俩帮手也负伤跑路。
看到这,我就在想一个问题:
如果那天摸那条狗的是一对18岁的小萝莉,那狗主人还会这么凶吗?会不会老脸笑成一朵花?
一个中年人摸你的狗,就让你那么反感?
凡事没有然后,现在最终的结果就是狗主人为他的张狂付出生命的代价,教训足够惨痛。
说实话,一审法院判决是有点重,11年和15年,完全是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完全没有考虑到死者持凶器、带人上门打人这种行径是多么的恶劣,在这里我也不想举美国的例子,因为在美国你这样鲁莽,户主可以直接开枪把你击毙,且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毕竟咱们国内的法律不允许持枪,也更加注重生命权,与美国的国情也不同。
但,最基本的法理我们还是要讲!
好在杨氏兄弟不服判决后马上启动上诉程序,并最终迎来一个公正的判决:一个四年一个无罪。
四年,按照正常情况来讲,折算上候审羁押时间、进监狱后好好表现,老杨估计也就在监狱呆一年多两年就出来了。
而那个狗主人呢,只能以这种方式,在那边与海龙哥喝茶聊天了……
谁让你那么作呢?
正当防卫,为民除害。杨氏兄弟应该把两个帮凶一起灭了。一点小事情,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还要邀约人去杨家报复,该死。从这个案件中总结出二点:一是遇事冷静处理;二是养狗人没有几个是素质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