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这个问题好像是专门问法眼扫描的,因为法眼扫描执业28年来只办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而且那个刑事案件还是因为法眼扫描的非诉业务水平,并不是刑事案件辩护水平而参与的。
先说说法眼扫描执业28年办理的唯一一起刑事案件吧
那是一起起诉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案件,三个罪名,其中一个是背信罪,因为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的一些规定,所以让法眼扫描就这个罪名进行辩护,其他两个罪名让另一个律师辩护。
这算法眼扫描办的唯一一个刑事案件,也不成功,辩护意见法院根本就没有采纳。
再说说法眼扫描为啥不办理刑事案件吧
法眼扫描虽然也带律师团队,但我们团队从不办理刑事案件,包括治安案件也不办理,遇到类似的案件就交给律所的其他律师办理。
为什么不办理刑事案件呢?
1、法眼扫描认为刑事案件律师作用不大
当然了,这可能是法眼扫描错误的认识。在我国控辩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律师非常被动,提的辩护意见法院一般不会采纳。
另外,这类杀人、防火、强奸、偷盗、抢劫、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没钱,付不起律师费。
2、经济类犯罪基本上法院要看纪委的意见
经济类的犯罪,特别是公务员等特殊犯罪主体,如贪污、受贿之类的,都是纪委先介入,然后移交给检察院,这一类的犯罪律师作用也不大,法院要听纪委的。
3、刑事案件律师有一定的风险
特别是律师如果抓住了控方的漏洞,让检察官当庭出丑,检察官有报复律师的可能,这种事情发生过。
但法眼扫描认为刑辩律师应该得到更高的社会地位,毕竟涉及到人身自由,在国外刑辩律师收入反而是最高的。
为什么一般律师不喜欢做刑事案件?或不以刑事案件为主业?
本期答主/杨璇(庭立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从我选择做律师的时候,身边人要么就是劝我女孩子还是去考公务员比较好;从我选择做刑事业务的时候,身边人更是大惊失色,告诉我刑事律师活不下去。但是我现在终究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走了这条路。
经过访问我周边的小伙伴,关于为什么一般律师不喜欢做刑事案件,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1.刑事案件案源少
的确,从事律师职业,做民商事业务的的确非常多,大家日常生活也会明显感受到平时生活中,跟大家联系最紧密的是民事纠纷,企业间的纠纷也基本上是商事纠纷。刑事案件,感觉一般都活在新闻里。很多律师,做了一辈子诉讼业务,也不见得会去做一件刑事案件。
一个直观的数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分别搜索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民事案件竟然比刑事案件多出了一位数。这个数据直接反映到案源上,民事案件可以算是个海洋,而刑事案件就是个小湖泊。 2.收费低根据司法部规定,民事案件可以收风险代理费,说白了就是,案件金额越高,你胜诉的越多,你拿到的律师费就越高。如果是碰见一些大单子,合同纠纷,标的额千万上亿,或者是企业间纠纷,这种案件的律师费——差不多也就是简简单单成都一套房吧。而刑事案件则不同,司法部不允许刑事案件收取风险代理费,这就直接砍掉了一大半收入。从单价上看,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师费都不高,普遍比民事案件的议价低。 3.难度大刑事案件有独特的办案方法,对一般的刑事案件来说,我们需要:会见嫌疑人、阅卷、与公检法依法沟通(dou zhi dou yong)、撰写辩护相关的法律文书、与委托人沟通(dou zhi dou yong),开庭(发问、质证),每一项工作都是专业性极强,跟民事案件完全不是一个逻辑。而且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刑事案件的政治性极强,有很多案外因素会影响案件最终辩护效果。如国家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毒品犯罪,严惩职务犯罪,推行认罪认罚从宽,这些刑事政策都会在法律之外对案件的辩护工作造成影响。 4.风险大刑事案件风险大也是很多律师不敢承办的原因之一。一不小心把自己搞进监狱的事情,在新闻上也经常见到。作为新人律师,我们入行之后,老板最先教会我们的,就是“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所以案件的承办,一定要以保护好自己为原则。具体来说,风险出现在刑事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会见阶段,我们要防止被委托人、当事人带沟里;跟委托人当事人沟通,要防止被窃听;即使刑诉法规定了律师有调查取证权,但这个权利几乎是被空置的,没有律师真正敢去行使这种权利,一不小心就变成了串供。整个办案过程,要严格遵循律协的律师办案规范来工作,时时刻刻警醒自己。 5.出差多这可能是所有律师行业的共同特点,但是刑事案件还有其特殊之处。由于案件不同,可能嫌疑人关押在不同地方的看守所,要办案,就必须得出差去会见。跟民事案件不同,一般看守所都在城市的边缘,如四川川西高原一带,看守所的位置更是远,经常需要换乘五六种交通工具,最后叫上一个火三轮或者摩托,才能最终到达看守所。而监狱的位置更是遥远,四川这边的监狱一般都在大山深处,要去会见一趟真是难之又难。 6.压力大做刑事案件,经常听到一句话:“你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可能会因为你工作的一个失误,或者是能力不够,导致最后没有帮当事人争取到他应有的权益,可能当事人会因此多坐几个月、几年牢,或者遭受更大的财产损失。战战兢兢,认真工作,只是为了不辜负当事人的期盼。 7.朴素道德和职业道德的争斗
常常听到一句话“律师为什么给坏人做辩护呢?”律师作为离真相最近的人,往往知道很多血淋淋的真相。我们也是人,也会有喜怒哀乐,也有朴素的正义感;作为律师,我们有职业道德,必须为当事人争取他的最大合法权益,必须为当事人负责,为当事人保密。
有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在这两种道德之间徘徊。也许接受不了的,最终都将离开这个行业,而作为一个真正的刑辩律师,我们必须遵循自己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负责。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并不是都像一般人想象的全是坏人,案件中情、理、法交织的案件很多。每一个人,也从来都不能用单纯的“好人”“坏人”去形容。律师的工作,就是挖掘出当事人身上更多“好”吧。
刑案律师在侦查阶段,与侦查机关的交流存有风险,如超期羁押的取保候审,罪名争议,是否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等风险,详细情况涉及技巧性不便赘述;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人交流罪名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他案参考处罚,从犯量刑,建议量刑幅度存有风险;在审判阶段,辩护人如果收集的与侦查证据不一致的被调查人在质证阶段又反悔的证据时,风险更大,其次依据罪名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与法官交流量刑也有风险,不便在此论述。最后,刑案律师会见嫌疑人后,给委托人阐明犯罪事实,哪些可以说,哪些不能说,也是风险,所以刑案律师办案务必谨慎!
我就是以刑事案件为主业,做的还行,至今获得一份高院判决无罪的,两份不起诉,三份公安撤案的无罪案件。刑事案件办理很累,但自己喜欢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