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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评价分析制度第1篇
一、为了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后评价分析制度。
二、评价分析的范围:公司开发的项目和受委托代建的项目。
三、评价分析的目的:总结项目建设整体情况,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中好的作法和经验,并提练推广。
四、评价分析的内容:对项目立项决策、前期准备、建设实施、工程竣工和投入运营等过程的总结评价,包括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工期目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
五、评价分析的方法:项目竣工后,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在一个月内召开该项目建设后评价分析会,就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后评价分析会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公司全体人员参加。会后,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形成《项目建设后评价分析报告》(提纲附后),列入工程资料存档;公司办公室负责发放到各部门。
重点项目建设评价分析制度第2篇
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鉴诺人监督制度
1.对承诺人的承诺内容实行鉴诺人日常监督制,领导干部鉴诺人为党支部书记。
2.在承诺人签订承诺书的同时,鉴诺人在承诺书上签字。
3.鉴诺人在日常工作中负责监督承诺人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有违反要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谈话或向组织进行反映,鉴诺人对承诺人疏于监督造成的不良后果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严格进行追究。
4.鉴诺人要经常性地同承诺人进行沟通,对承诺人日常践诺情况进行肯定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承诺内容公开制度
1.领导干部应根据机关干部必须遵守的廉洁规定,结合自身职务岗位、岗位职责、管理权限、业务范围等内容作出具体承诺内容。
2.支部书记对领导干部做出的承诺,分别进行审核把关。
3.承诺对象应将廉政承诺书的内容向全体人员进行公示。
4.公开形式可采取宣读承诺、张榜公示、制作廉政承诺桌牌等办法进行。
5.对群众反映承诺内容不具体、不实际、不符合要求的,承诺人应及时修改、完善、充实,直至再公开无群众反映。
三、履行承诺工作制度
1.承诺人对做出的庄严承诺,要严肃对待,要把自己的承诺作为“座右铭”,始终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肩负的重任鞭策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守大节,重小节,谨守防线。
2.每一位承诺人要加强对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学习,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经常性地对照廉政承诺的内容,时刻提醒自己,严格履行承诺。
3.日常工作中要强化自律观念,使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筑牢廉政勤政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主动征求鉴诺人及同事对自己履行承诺的意见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积极学习先进典型的好经验好做法。
5.每年年底及时对自己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践诺情况,同时认真接受民主评议。
四、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1.要加强廉政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廉政承诺,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通过党组织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邀请上级纪委领导或专家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总结宣传遵守廉政承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形式,培养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廉政承诺的意识。
2.对有违反廉政承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进行及时谈话。
3.通过履行承诺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关爱、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践诺总结、评议、奖惩制度
1.每年年底,将组织全体人员对自身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查。领导干部结合述职述廉,对自己履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写出践诺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
2.要将承诺对象的廉政公开承诺履行过程和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适时进行公开,让群众感受到他们的监督成果,发挥他们监督的积极性。承诺对象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自觉、主动、真诚地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
3.综合分析承诺对象勤政廉政及承诺履行情况,将评议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奖惩中。凡组织发现或群众反映后经查实不履行、不认真履行或违反承诺规定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的对象,要及时提醒。
4.通过评议,凡优秀票达不到90%以上的,在年终评先树优中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重点项目建设评价分析制度第3篇
根据2015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要求,将围绕“深入推进城市转型,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改革活市”建设美丽xxx为目标的发展方针,加快我市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项目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即: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考核原则
对各责任单位项目建设的考核,将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三、考核内容
考核责任单位当年项目建设到位资金完成情况、开工项目、竣工投产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当年符合项目用地规划的新增项目建设用地平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证照办理情况和项目建设基础性工作。
四、项目认定
(一)纳入考核范围的项目
在一二三产业投资项目之内,必须经市项目入园领导小组预审通过,由各项目责任单位及时上报签约合同,按月上交项目建设进度报表至市项目办项目库管理的项目。纳入考核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基础台账(正式投资合同书或协议书文本;项目业主的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备案)批准文件或证明;投资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资料;相关施工合同文本、购置设备清单和发票等有效投资凭据)。
2、项目到位资金和规模:工业项目建设到位资金主要包括用地、房建、设备;商贸旅游、农业项目建设到位资金主要包括用地、房建、设备、土地整理、栽种经济苗木等方面的投入,流动资金和粮食、蔬菜和养殖肉禽畜、鱼的投入不计算项目建设到位资金。工业项目一类乡镇5000万元以上,二、三类乡镇3000万元以上;商贸、旅游项目一类乡镇3000万元以上,二、三类乡镇20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一类乡镇2000万元以上,
二、三类乡镇1000万元以上。
3、项目折算:一类乡镇:开发区超额完成(开工或投产)1个10亿元项目,可折算完成(开工或投产)2个5亿元或5个2亿元项目、其他四个乡镇超额完成(开工或投产)1个5亿元项目,可折算完成(开工或投产)1个3亿元和1个2亿元或2个2亿元和2个5000万元项目;二类乡镇完成(开工或投产)1个5亿元项目,可折算完成(开工或投产)2个2亿元和1个1亿元项目;三类乡镇完成(开工或投产)1个5亿元项目,可折算完成全年(开工或投产)计划目标任务。完成1个商贸、旅游、农业项目可折算成1个按乡镇分类相对应规模的工业项目(认定项目开工和投产见考核细则附表一)。
(二)不纳入考核范围的项目。
1、未通过市项目入园领导小组预审的项目。
2、未达到按乡镇分类相对应规模的。
3、属于政府财政投入的项目。
4、市项目办台账未登记备案,突击上报的项目;或项目办台账已登记,但未及时按月上交报表及合同协议的项目。
(三)当年新增项目建设用地平整。
1、当年新增项目建设用地平整必须是当年平整的新增项目建设用地,跨年度平整的项目建设用地按当年实际平整的面积计入本年度完成的目标任务。
2、新增项目建设用地是指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工业项目和用于商贸、旅游、现代农业等项目建设性用地(流转的土地整理面积不计入完成本年度平整数量)。
3、项目建设用地标准:项目建设用地必须按项目建设的要求平整到位,并规划和建设好用水、用电、道路等,具备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条件。
五、考核方法
(一)经市项目办对被考核单位上报的项目内容进行初审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年终考核验收。按评分细则逐项计分,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考核标准。按100分制,将考核内容按类分为项目建设到位资金、新开工和投产项目、当年新增项目建设用地平整、基层基础工作等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见附表一、二)。
六、奖励办法
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及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按项目建设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年终考核的综合得分评选6个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8个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奖励表彰。
(一)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奖
1、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根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完成开工项目、投产项目、项目建设到位资金、项目建设用地平整、项目管理的情况综合评选出6个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授予奖牌。
2、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市直部门服务项目建设的考核,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的结果,综合评选出8家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授予奖牌。
(二)项目建设突出贡献人员、先进个人
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服务单位中评选项目建设突出贡献人员10名、先进个人50名,在全市予以通报表扬。
本考核办法只限于各责任单位年终考核的标准依据,不作为市政府对项目实际投资额审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