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宪 瑞
企业资不抵债、运营不下去的时候可以选择破产,目前中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没有涉及到自然人,个人是没法破产的。
昨天发改委联合其他 12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发改委的规则宣告了个人也可以破产的时代到来,目前该规定还没有全面施行,国内的个人破产制度预计会在下半年个别地区试点。
不论对企业还是对个人,破产制度实际上是一种鼓励与宽容,给企业及个人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也是在鼓励创新、创业,避免一次失败就万劫不复的局面,对社会及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不过破产不等于免责,尽管在欧美的法案中确实有很多人借破产之名逃避债务纠纷,但破产并不是无条件的,也会带有一定的惩戒性质,使得破产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声誉、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不便。
目前国内的个人破产制度只是刚刚宣布,尚需配套的细则来规范个人破产制度,保护好人、惩罚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