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树庚,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校长
近日,针对《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教育部给出回复:学校教学要依法使用规范汉字。的确,理解繁体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文化交流,借助字理也有助于阅读古籍,理解词义。但是,仅仅因为知道繁体字有很多优点,就不能坚持恢复使用繁体字,强行在全国中小学开展繁体字素养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语言。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汉字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演变,从甲骨文、青铜器铭文到今天的简体字,从繁到简的发展演变趋势非常明显,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的确,经过简化后,有些汉字的字音字义不如繁体字清晰。然而,在面向中小学生的识字教学中,为了通过文字管理提高学生对汉字的认识和理解,教师有时会向学生呈现汉字的演变过程,“从复杂中学习,从复杂中书写”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这是一种因人而异、偶尔为之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并非所有汉字都需要这样做。我们不能把这样一种教师自主选择、灵活运用的教学策略变成一种硬性规定。换句话说,根据教学需要,偶尔认一次、认一次、读一次繁体字是可以的,但没有必要提出全面恢复繁体字认读的思路。
提出相关建议的CPPCC委员认为,简化汉字有诸多弊端,会损害汉字的艺术美和规律性,不利于文化的历史传承。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写作并不完全等同于文化。它是书写记录和传递文化信息的工具。汉字记录了中国文化的大量信息。读繁体字和研究古汉语是少数学者和专家要完成的任务。对于普通人来说,不识字的繁体字不会影响文化的历史传承。恢复繁体字综合阅读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还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目前一些地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一旦他们完全恢复阅读繁体字,负担会更重。
目前仍有一些地区和国家使用繁体字,但我们必须认识到,简体字是在普通人普遍认可的基础上,经过专家的推敲、推敲和完善而形成的,是由国家权威发布的。还必须注意的是,经过几十年的使用,简体字已经成为全国通用语言,繁体字的使用人数和使用面积都无法与简体字的受众相比。随着地区和国家之间交流的深入,不排除使用繁体字的地区和国家会吸收我们的先进经验,简化繁体字,逐步推行简体字,因为这是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恢复中小学繁体字阅读教育的初衷是好的,也是合理的,但没有必要硬性推行。正如古诗词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我们的生活中也不能处处“复古”。根据识字教学的需要,在学生识字学习的过程中,适当采用“从众学习”和“从众学习”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强制性的就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