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3篇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3篇是为您推荐的内容,希望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意见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3篇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第1篇

2015年为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规模,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现就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职业教育贯通培养为抓手,创建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全面发展的职业教育人才。为高等院校培养输送优秀人才,为社会事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基本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职业中专招生1500人、学院“三二”连读大专班招生100人。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在省招生平台上同时进行,各初中学校要合理引导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报考比例应高于毕业生人数的40%以上,以学生第一志愿为准。

(二)考试。按照“一考多取”的原则,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再单独命题和组织考试,所有考生统一参加由区教体局组织的中考,考试成绩将作为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录取。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升学、就业的学生,下达录取通知书。未报志愿的,在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凭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到职业学校报名注册,办理录取手续。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凭初中以上毕业证明和身份证到职业学校报名注册,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工作结束后,职业学校统一到区教体局职成教科办理学籍注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全力做好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初中学校、职业学校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宣传招生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贯通培养的方针政策,宣传发展职业教育对就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宣传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成功典型,引导更多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3、规范招生行为。职业学校要实事求是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初中学校要根据学生意愿,合理引导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不得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对有偿招生、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违反招生政策的,将追究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4、强化责任奖惩。一是实行镇教委、初中学校、职业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完成报名招生目标任务。二是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纳入各镇和初中学校升学质量综合考核指标,并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第2篇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督促、指导各初中学校建立有序的普高、职高升学责任机制。

  2.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要将《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邯教〔2020〕77号)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邯郸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邯教〔2020〕150号)以及本意见转发至所辖区域内所有初中、高中学校。要严肃查处本区域内的中职非法办学机构、非法招生机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各初中学校校长、初三毕业班班主任分别是校级、班级升学指导的直接责任人,承担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升学指导和计划落实的任务。要将《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邯郸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邯教〔2020〕150号)精神传达给每一名初三毕业生,防止学生到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上学,有效保护学生的利益。要将中职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学生,使每个学生都能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要将《邯郸市教育局致全市选择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及家长一封信》发给每一名学生,确保每一名初中毕业学生对升学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工作。

  二、严格计划管理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

  三、实行阳光招生

  1.市教育局印发文件并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全市2020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招生专业和计划)和其他有关信息。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全市2020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招生专业和计划)。

  3.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学校招生简章、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规定、合作办学等内容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布,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栏,公示招生专业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

  4.各初中学校要在本校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栏,公示2020年邯郸市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招生专业和计划)。

  四、规范招生行为

  1.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2.严禁中职学校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

  3.严禁中职学校委托或组织社会人员参与招生和通过非法中介招生;

  4.严禁中职学校虚假宣传,欺骗招生;

  5.严禁中职学校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

  6.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和实物。

  五、拓宽生源渠道

  各中职学校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积极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六、助力民生发展

  1.市教育局确定邯郸市职教中心、邯郸理工学校、邯郸建筑工程中专学校3所城市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精准面向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后的学生,应引导鼓励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以助力精准脱贫。

  3.各职业学校要扎实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校资助补充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七、加强区域协调

  各区域职教集团要按照《邯郸市区域性中等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实施方案》(邯教〔2018〕590号)通知要求,一是继续做好区域协同发展,加强招生统筹,统一对外宣传,不断扩大集团的影响力;二是加强优势专业互补,互相介绍集团内现有职业学校的骨干专业,满足学生就近上优质专业的愿望;三是资源合作共享,对集团内学校的招生计划可以统筹使用,使更多的学生就近上学,解决区域内职教资源不均衡的问题,限度地提高职教资源的利用率。

  八、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地本校实际,广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线上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要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大力宣传一批职业教育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毕业生成才的典型事例;大力宣传职业学校办学特色、招生信息,使社会、学生和家长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充分了解招生学校及专业情况,准确掌握招生信息,营造有利于促进中职学校招生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九、强化督导考核

  1.市教育局把职普招生比例纳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将中职招生情况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年度考核评估内容,并进行全市通报。对中职招生工作落后的县(市、区)和职业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2.市教育局成立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校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职责和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对于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将给予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中职学校主管单位(部门)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所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过程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并责令其改正。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第3篇

志愿填报

2017年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填报志愿录取的方式,志愿填报工作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同时进行。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五个专业志愿(三年制和五年制专业不分先后)。

录取办法及日程安排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2017年招生计划,由教体局职能科室组织各招生学校统一进行录取。新昌技师学院七星校区(新昌职技校)录取1200名、新昌技师学院大市聚校区(大市聚职中)录取600名。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分数优先原则,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择优录取。

(2)鼓励中职学校跨区域招生。外县市毕业生凭当地中考成绩、历届生凭往年中考成绩由招生学校直接录取,考生成绩等信息报教育科备案,招生人数不列入下达计划指标。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按志愿录取。

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由教体局相关职能科室组织补报志愿。

各职校按照招生办提供的预录取名单做好专业确认工作,在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要根据学生学习和家庭实际,帮助学生科学分析;按照家长意愿和学生兴趣爱好,协助学生做好专业调剂工作并经教体局职能科室同意后予以正式录取。

在全县普高录取工作完成后。

各职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和要求,准确上报学生报名信息和招生人数。各职业学校务必按照招生计划落实招生人数,不得擅自超额,否则不予注册,考生不享受免费政策,造成后果由学校承担。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