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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篇-编程之家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1篇

没有一方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没有一方社会局势的稳定祥和,就不会有政治经济文化的健康发展,就不会巩固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果。平安是基本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因此,抓好平安建设是人民所盼、百姓所愿,是民生工程的重要体现。而人民所盼、百姓所愿,正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使命和职责所在。因此,如何打造平安南岸?是我们每一个南岸人应该思索的问题,更应该是我们当地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重点探索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近年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平安建设初见成效,创建业绩令入欣喜。回顾几年来的平安创建工作,我们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配合下,基本实现了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安全发展良好、社会总体和谐、群众比较满意的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区把平安建设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实,通过强化保障,创新机制,带好队伍,把社会平安作为首要的民生问题,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经常性开展专项整治,滚动性排查治理治安混乱地区,健全完善治安防控“六张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平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平安建设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景象,但是,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平安南岸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依然存在不少差距,需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二、存在问题

(一)从认识上看,全方位平安建设的理念没有得到牢固树立

一方面,在平安建设中,往往从表层解决问题多,从深层次解决问题少一些。如在社会保障、教育、群防群治上投资力度还不够。但是,社会保障、教育、群防群治方面虽然建设过程缓慢,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却是利国利民的根本,是改革和发展的底线和保障,是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另一方面,在平安建设中,齐抓共管,协调一致方面仍然不足。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平安关乎千家万户。“平安南岸”建设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而不只是公安和综治部门的事情,比如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往往是各扫门前雪,对麻烦的事情或有难度的事情有时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再者,在处理具体矛盾时,各部门过于注重就事论事,不太考虑综合协调处理。而部门联动,是平安建设有力推进的关键。

(二)从管理上看,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不够完善层次不高

应该是,平安到基层,全辖抓落实。事实上,却没有做到。一是在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基层组织弱化,群防群治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社会管理不到位。尤其是在流动人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出租屋管理和视频监控设施工作还存在不足。三是对青少年群体、失地农民和无业人员的管理和关怀距离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这部分人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三)从机制上看,社会治安投入机制单一创安氛围不浓

一是未形成多渠道融资机制。二是未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参与氛围。投入渠道不够畅通,影响到社会治安的进展和覆盖,影响到工作力度。共建共享参与氛围的薄弱,影响到平安南岸的建设,和平安南岸的提升。

三、建议措施

(一)以人为本,齐抓共管,注重实效

首先,改变就治安抓治安,就平安抓平安的观念,透过表象,抓住化解“民生问题”的实质,通过各种途径,大力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等工作。其次,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抓平安建设。摒弃狭隘的部门本位和利益,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行平安建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再次,工作中注重实效。无论是司法工作,还是政府的信访工作,都不仅满足于解决表面问题,而要从根本上摸清问题实质,切实解决和疏通矛盾。最后,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引导,预防青少年犯罪。对青少年犯罪,应该以预防、教育、引导为主,特别是对一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要坚决打击。

(二)各负其责,群防群治,狠抓落实

在平安建设中,坚持各负其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原则。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能以事小而不为,不能助长不法行为。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制。把解决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地区、部门、单位谁和人员。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坚持群防群治原则。通过政府制定政策,加大投入,扶持社会组织,动员和激励群众参与来实现。

(三)加强管理,化解矛盾,筑牢防线

一是发挥民间及中介组织的作用,预防、化解矛盾,预防重大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如发展行业协会等组织,实行行业组织的自治,尽早发现违法犯罪苗头,预防犯罪。二是切实加强和改进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人口管理。流流动人口、房屋管理结合起来,推行动态化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建设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网络管理平台,推行人性化管理等。三是依法加强对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预防违法犯罪。对犯罪高危人员的基本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的管理和教育,认真查找堵塞漏洞,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四)创新机制,增加投入,营造氛围

1、在经费投入上,要在确保公共财政投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平安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2、在人力保障上,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积极研究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工作新形式,不断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3、积极营造深厚的平安建设氛围。大力推行多元化平安创建模式,积极创建平安乡村、平安窗口、平安企业、平安景区、平安市场、平安工地、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边界、平安家园,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深厚氛围和工作局面。

区委、区政府十届十次全委会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三届八次全委会“平安重庆”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平安南岸”建设的总体目标,决心到2015年,把南岸建设成为群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90%以上,治安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投资者安全放心的平安区、放心区和典范区。平安建设顺乎民心,关乎全局。“十二五”期间,我们要从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一项一项地落实,一件一件地解决,“平安南岸”才能真正成为得民心、顺民意、聚民力的民生工程。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2篇

一、平安创建的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

四是依法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六是积极维护社会市场秩序;

七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

八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是切实加强各种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

十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

二、目前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责任体系不健全。相对而言,有些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创建大局意识不强,创建思路模糊,创建职责不能充分履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工作部署多,落实少,致使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彻底,创建成效不明显。

  二是创建合力不足。平安建设工作是党委决策、政府搭台、各方参与的创新之举。但在一些部门单位出现创建力量整合、凝聚和壮大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内力凝聚不够。多数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内部发动的广度和深度渐弱。群众参与不够。单靠政法单位的力量远远不够,广大人民群众才是创建的主体。合力推动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仅是少数主要职能部门在勇挑“创建重担”,多数部门依旧在袖手旁观,齐心协力抓创建的生动局面尚未真正形成。保障投入不够。公共安全设施方面,社会经济建设项目的配套安全设施欠缺,特别是一些工厂、学校消防设施不足,隐患极大。

  三是载体创新不够。如宣传载体、信息载体、防范载体、教育载体、创安载体等,基本上沿用老一套,有的仅仅换个花样,缺少机制上、条件上、运行方式的创新,有的对别人的成功模式和经验生搬硬套,形像神散。

  三、对平安创建工作提出的建议

  平安创建是近年政法工作的奋斗主题,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凝聚最大合力,着力主攻难点和弱项,不断把平安创建推向深入。

  1、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紧扣实际,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抢占素质制高点,不断为平安创建增强后劲、提供动力。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干警掌握各种知识和技能,提高综合能力。创新基层教育培训机制,出台干警自学自练奖励制度,努力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规范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的警力配置,规范审判运行机制,规范干警执法和日常行政管理,规范干警的言行举止和警容风纪,规范考核考评和制度保障,努力做到“言有依据,行有规范,考有标尺”。

2、坚持始终不渝地抓好“创建工程”。一是要强化调研指导。围绕创建工作总体目标,深入基层调研,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排找解决新的重点问题。对于一些重点课题,认真研究,形成一致意见,指导推进面上工作。二是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方案,把平安创建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投入、统一实施。三是建立创建责任机制。将创建责任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具体到每个组织和责任人;把平安创建的目标任务细化到各个乡镇、部门和单位,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协调、同考核,做到责任明、措施硬、考核严。大力推行末位警示制、责任追究制,不断赋予“一票否决制”新的内容。四是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始终把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平安创建的首要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调处、大信访、大信息工作机制,强化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五是坚固创建保障机制。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增加政法工作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同时,立足内部挖潜,坚持面向基层、固本强基,将有限财力、物力用在刀刃上,确保有限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3、谋求平安创建的合力不放松。一是在深入宣传造势上下功夫。通过宣传、发动、造势,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平安,参与创建,创造有利于创建的外部环境,形成“创建平安,人人有责”的浓烈氛围。大力推行“意识防”工程,围绕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等内容,拓宽渠道、丰富载体、活泼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意识防与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全面增强社会各界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效能。二是在巩固基层组织建设上下功夫。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和“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对少数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进行调整,配齐人员,明确职责,落实待遇,同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维稳促安的屏障作用。三是在构建社会联动创建机制上下功夫。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平安创建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利用自身优势,力所能及地协助和帮助他们做好创建工作,以诚信服务赢得工作的支持。建议党委政府建立创建目标立项制度和验收申报制,促使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优势,明确主要创建目标和创建任务,切实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发展。四是在强化综合治理上下功夫。积极协调各级综治组织,大力开展“法制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针对农村地区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突出的特点,运用稳定、教育、疏导等多种手段,全力压降未成年人犯罪率、流动人口犯罪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

平安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3篇

开展平安建设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广安人人参与,广安平安全民共享”这一主题,以深化“平安广安”建设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整合资源、创新举措、健全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但是,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在平安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主要问题

一是责任体系不健全。相对而言,有些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创建大局意识不强,平安建设思路模糊,职责不能充分履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工作部署多,落实少,致使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彻底,平安建设发展不平衡。

  二是建设合力不足。多数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内部发动的广度和深度较弱,群众参与度不高。在实际工作中,仅是少数主要职能部门在勇挑“建设重担”,多数部门依旧在袖手旁观,齐心协力抓平安建设的生动局面尚未真正形成。

  三是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不够完善。主要是基层组织弱化,群防群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不到位,尤其是在流动人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出租屋管理和视频监控设施工作还存在不足,对青少年群体、失地农民和无业人员的管理和关怀距离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这部分人对平安建设的影响较大,应引起足够重视。

四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工程项目的动工推进,各种新矛盾、新热点不断涌现,尤其是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房产证办理、历史遗留的企业改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在合理诉求和不合理诉求的相互交织下,解决难度加大,加之极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信访诉求过高,思想工作难以奏效,越级非正常上访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

二、对策建议

(一)着力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作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或实施重大项目之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等级,提出决策建议。二是建立完善就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劳动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体系,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畅通联系群众渠道,使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够畅通表达。要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受益者,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建立完善区委总揽全局、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拓宽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化解。

(二)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一是政法、公安、司法等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结合新时期稳定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协作,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严打严控震慑机制,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压减刑事发案和治安案件。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三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地区和部位的整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治理,确保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安全稳定。四是建立完善以公安机关为骨干、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社会面治安防范为重点、科技手段为支撑,多警联动、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预防犯罪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治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七五”普法规划并抓好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营造社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二是继续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以更好的质量和更高的效率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三是要切实纠正少数地方、少数部门、少数干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氛围。

(四)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是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常抓不懈,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切入点、落脚点放在隐患排查整治上,做到认真仔细排查整治,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方面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和每个人。三是继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和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要依法进行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完善深化各成员单位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任务,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积极改善工作条件。三是要按要求将综治维稳日常工作经费和平安建设所需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四是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巡视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上级精神的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热点问题的解决情况等进行巡视督查,确保综治维稳各项措施和责任的落实。五是把党政领导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成效,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综治维稳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问责制度的规定,严肃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