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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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汇报3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汇报第1篇

根据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按照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现将11月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园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分管领导党工委副书记传达中省市县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当前维护稳定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

二、结合实际,明确目标

当前,园区的稳定工作压倒一切。重点要认真处理因拆迁安置、政府回购小区停工待建、政府投资项目回购款未能如约拨付、施工企业拖欠材料款、农民工工资,招商引资企业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挪用保证金等突出现象导致到园区、政府群体性上访事件,认真做好群众安抚工作,确保园区稳定。

三、采取措施,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精神,园区深入细致地排查分析了当前涉及到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并要求各位分管领导、各股室要对各自工作中涉及到的社会稳定事件一一排查,仔细分析,对有可能激化的着力化解;对有不稳定苗子的提前介入,使之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认真制定了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措施,建立了台账、对排查出的梦幻谷、光华学院、水井村安置房、天星村安置房、火井村安置房等建设项目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一一制定了化解方案,并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头上。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汇报第2篇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

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

(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

(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

(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

(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

(5)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

(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

(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调解申请书;

(4)调查笔录;

(5)证据材料;

(6)调解笔录;

(7)调解协议书;

(8)回访记录;

(9)附卷材料。

3、中心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

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中心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情况汇报第3篇

县联席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政法委《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迎接省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通知》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牢牢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使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真正取得成效,防止排查过程中出现不调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真正使一些影响全乡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乡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近年来在发展过程中积聚的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梳理、归类,理清了我乡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工作的形式和现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文曾;副组长:胡朝;成员:林治、郑绩人、郑亚礼、马晓飞、卓文珍、胡其川、郑宜川、郑秀荣、邢向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萌芽状态,稳控重点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结合本乡实际,在开展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中,全面掌握存在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按照县委《关于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维稳风险评估的实施方案》精神,凡在设计群众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前,责任单位不仅要进行经济利益、生态环境评估,还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产生;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强化措施,多管齐下,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在排查期间,重点对我乡因修路占用、因土地界限不清、因旧案不清等而引发的纠纷进行排查调处,特别是去年8月发生的我乡祖路村村民与南平农场职工许远安等人打架斗殴事件,扎扎实实做好稳控工作。

共排查调处矛盾:(1)因修建祖吞路段,路面施工时毁

坏11户农户大树引发矛盾纠纷,已调处成功;占用墓地1宗,已做好稳控,定期拆迁。(2)因土地界限不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3宗,已成功调处2宗。(3)因旧案不清而引发纠纷2宗,尚在调处中。

三、齐抓共管,系统汇报

我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维稳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一是摸清情况,建立维稳工作台账;二是全力调处,加强防控,坚持边排查、边调处;三是落实责任,包干调处,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落实领导责任制,责任到人,限时解决;四是及时报告,对发现的棘手问题和苗头及时汇报,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组织乡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村调解会相关人员积极对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截止目前,并无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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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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